今天上午,陜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房姐”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判處龔愛愛有期徒刑3年。
龔愛愛因擁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處價值不菲的房產,被網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時其所擁有的“多個戶口”一事也引發輿論嘩然,質疑不斷。
檢方認為,被告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不僅妨害了我國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而且被社會和輿論廣泛關注,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建議對被告人龔愛愛判處兩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龔愛愛則當庭辯稱,戶口本和身份證都是公安機關辦理的,不是自己偽造買賣的,自己不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
新聞回顧:
警方稱陜西房姐在京有41套房 共計9666.6平米
中新網1月31日電 據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消息,經北京警方證實,目前發現陜西神木“房姐”龔愛愛在北京擁有41套住房,共9666.6平米,及奧迪轎車一輛。
北京警方已依法對龔愛愛利用其違法辦理的北京戶口及身份證所購買的10套房產及奧迪車予以查封。
截止目前,北京警方合計查封龔愛愛名下房產1945.02平米,其中辦公用房1562.19平米、商業用房166.36平米、車位80.14平米、住宅136.33平米。
北京警方表示將與有關地區司法機關積極配合,依法開展下一步工作。
專案組:“房姐”案不涉房因未發現犯罪線索
新華網西安9月27日專電(記者 姜辰蓉)“房姐”龔愛愛案24日在陜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因“罪不涉房”受到關注。對此,負責調查的專案組表示,經過對龔愛愛購房及資金來源的調查了解,未發現起訴罪名以外的犯罪線索。
據介紹,2013年1月27日,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神木警方對“房姐”龔愛愛刑事拘留并展開調查。專案組在調查龔愛愛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的過程中,對龔愛愛購置房產情況做了了解。通過調閱購房合同、租賃協議、交易記錄、銀行匯款電子憑證、個人借據以及當事人陳述顯示:從2005年至2012年,龔愛愛先后在北京購房44套,涉及商鋪、寫字樓、公寓、住宅等,購房合同總價3.9億余元,其中按揭貸款1.59億元。龔愛愛購房資金主要來源于參與煤炭經營收入、房屋租金、工資收入和個人借款。專案組在偵查期間,未接到關于龔愛愛的其他經濟犯罪線索。
專案組辦案人員介紹,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是區域性股份制金融機構,屬于沒有集體和國家資金入股的企業法人,龔愛愛的身份情況是該單位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工,非國家公務人員,不構成巨額財產不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