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具體提示信息: | |
這篇文檔需要 注冊會員 才能訪問,你目前是:游客或沒權限會員 ! | |
文檔標題: | 聚焦2013高考:考生考場帶手機成績作廢 |
發布時間: | 2013-06-09 08:41:47 |
文檔簡介: | 無論是否使用通信工具 一經發現都算作弊行為 北京市高考8日結束,在8日進行的考試中個別考生帶手機進入考場,直到正式開考以后也沒有上交,考試期間被監考老師發現,最終考試成績作廢。此外,記者獲悉,今年北京高考有千余名學生缺考。 市教委相關負責人透露,昨天,在一些考點,發現個別考生出現了違規將手機帶入考場的現象。一些考生在入場時經監考人員提醒,按規定將手機上交,但也有個別考生在考試期間被監考人員發現攜帶了手機,按規定高考成績作廢。 高考以前,北京教育考試院發布了《高考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明確規定18種行為屬于作弊,其中包括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