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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標題: | 全國法院將建立“失信者黑名單”制度 |
發布時間: | 2013-07-30 11:29:41 |
文檔簡介: | 最高人民法院19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通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全文見四版)的有關情況。據悉,這部司法解釋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將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社會俗稱黑名單)并公諸于世。只有全部履行義務等三種情形下,才能申請人民法院予以刪除。 《規定》全文共七條,將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規定》明確指出,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