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快遞企業經營行為,5月12日,山西省郵政管理局制定下發了《山西省快遞業安全生產考核評比辦法(試行)》,在全省重點快遞企業中開展安全生產考核評比。
《辦法》旨在充分調動企業安全生產的積極性、主動性,激勵各企業提高安全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安全生產能力建設,確保寄遞渠道安全暢通,將安全生產作業方式常態化、制度化,營造省郵政業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辦法》明確了考核評比的范圍、時間、內容、辦法、表彰獎勵等內容,確定了安全生產考核評分細則,細化了各項考核依據。
《辦法》規定,考核評比以年為周期,每年的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由各市局依據檢查考核確定分值,最終得分為省局對各市各品牌進行匯總取平均值。考核內容包括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寄遞渠道安全。同時,對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實行一票否決制。快遞企業安全生產考核設立優秀集體和個人獎項,給予相應獎勵;不合格企業將通報批評,并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罰。
山西局表示,將嚴格按照《辦法》確定的安全生產考核評分細則,對考核范圍內的企業進行考評,確保公平公正,并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辦法》,以適應不斷發展的快遞安全生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