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圍繞相關問題,記者邀請本報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銀行(行情,問診)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中國興業銀行(行情,問診)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進行分析解讀。
“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對內開放更重要,應當成為下一階段改革的重點
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是完善市場機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重要方面。目前對外開放受到的關注更多,對內開放受到的關注較少,但對內開放更重要,應當成為下一階段改革的重點。
宗良: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表明中央非常重視金融業開放,并把金融業的對內和對外開放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
一是放松國內金融業的準入限制,構建更加完善的金融市場體系。從《決定》中可以看出,未來對內開放體現在多個方面:完善銀行體系,通過加大發展民營銀行來實現和普惠金融以及推進銀行改革來實現。未來我國將建立一個治理完善、競爭充分、差異定位、服務實體的現代商業銀行體系,各類銀行將通過差異化服務提升行業競爭力。《決定》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以及“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為我國金融業改革開放指明了方向。例如,在大型商業銀行,可引進各類外部投資者,包括民間資本、外國資本,甚至員工可以持股;允許民間資本設立中小型銀行,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等。
二是繼續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金融機構國際化、金融市場國際化、貨幣國際化是一個系統的整體。近年來,我國金融業國際化取得了較大進展,但總體水平偏低。如截至2012年末,外資銀行在中國的市場份額還不到2%。我國商業銀行國際化還處于起步階段,除中行海外資產占比保持在20%左右以外,工、農、建的海外資產占比為2%-6%。當前,我國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出口國,實體經濟已深度融入全球經濟。為此,要有序推進金融業國際化進程,實現“請進來”和“走出去”有機結合,共同服務我國實體經濟的發展。要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逐步遵循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等新開放模式,實現金融服務業的高水平對外開放。
相對而言,更加側重對內開放,主要是因為該領域困難較大、問題較多,旨在盡快改變局面。未來民營銀行將進入快速發展的新階段。
郭田勇:這是我黨全面總結金融改革開放的經驗,在新的起點上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部署。擴大金融業對內開放主要是強調降低金融業準入門檻,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給予民間資本平等的空間。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則主要強調三點:一是資本金融項目下的可兌換程度,二是資本市場雙向開放,三是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要求和必然選擇,有利于我國在更高水平上引入競爭機制,提升我國金融業競爭力。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已經取得顯著成效。當前我國金融業發展勢頭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對內開放方面,長久以來,金融業準入門檻高,民間資本難以進入。對外開放方面,金融業開放程度還相對較低,對國際資本流入的管制較為嚴格。金融業作為競爭性的服務行業,應該按照“負面清單”的準入制度和擴大服務業開放的要求,為各類投資主體準入提供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魯政委: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是完善市場機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重要方面。目前對外開放受到的關注更多,對內開放受到的關注較少,但對內開放更重要,應當成為下一階段改革的重點。比如,目前出現的“融資難”和“銀行暴利”輿論,從某種意義上說就與金融業的對內開放不足緊密相連。
擴大金融業對內開放,首先是要允許民間資本參股、控股現有的金融機構,發起新設金融機構。為避免金融機構行為的趨同,可以考慮頒發金融專業牌照,持有這類專業牌照的金融機構只允許其從事限定范圍內的業務,而不是全面的銀行業務,比如,有些金融機構只允許進行汽車消費信貸。其次是要讓央企、地方國企與民營企業在現實中真正實現平等,消除市場中普遍存在的政府隱含擔保預期,打破“大而不能倒”的神話,這是實現十八屆三中全會所說的“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的關鍵。否則,即使設立了大量民營銀行,其行為仍然不會與現有銀行的行為有本質差異。因此,在初期,應明確禁止民營銀行對央企、地方國有企業貸款。再次是優化監管標準,實行差別化監管,鼓勵百花齊放,如果監管標準一刀切,受監管金融機構的行為就必然趨同。比如,承諾股東對存款人損失承擔無限責任的金融機構,可以在形式上執行更低的信貸控制標準。
為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行業設立加強監管前提,是實現其良性發展的重要保障
金融業是具有廣泛“外部效應”的行業。對于具有“外部效應”的行業來說,最優的制度安排并不是完全自由進入、充分競爭,而必須采取政府規制下的適度競爭。從這個意義上說,“加強監管”是必要的。
郭田勇:金融作為經濟的血液,其每一步改革均是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在深化金融改革進程中,尤其要以風險防控為基礎,循序漸進。目前民間資本相對弱小,人才資源匱乏,抵抗風險的能力較弱。在堅持加強監管的前提下,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能有序引導民間資本在金融業內的流動,更好地發揮民間資本的活力,積極防范和化解各種潛在金融風險,維護金融業穩定。
在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降低金融業準入門檻的基礎上,要嚴格規范進入金融業的民間資本所具備的條件以及相關資本的價值取向,防止民間資本一哄而上。同時要落實好金融監管改革措施和穩健標準,完善監管協調機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等。
魯政委:之所以加了一個前提,主要是因為金融業是具有廣泛“外部效應”的行業。對于具有“外部效應”的行業來說,最優的制度安排并不是完全自由進入、充分競爭,而必須采取政府規制下的適度競爭。從這個意義上說,“加強監管”是必要的。“加強監管”的核心是確保與制度的激勵相容。比如,對于負有限責任的存款性金融機構,必須參加存款保險制度;對于承諾負無限責任、且持續證明有能力承擔無限責任的機構,可以允許其在形式上執行更低的信貸標準。
宗良:加強監管不應被簡單看做一個門檻,一個約束,更是一個良性發展的重要保障,有利于長遠可持續發展。
除設立中小型銀行外,民間資本還能進入哪些金融機構
除發起設立民營銀行外,也允許民間資本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對于設立這些金融機構的民間資本的發展空間而言,其關鍵在于找準自己的定位。
郭田勇:三百六十行,行行辦銀行。目前的資本市場上,銀行業的高利潤是有目共睹的,此時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這對于長期徘徊在銀行業門檻外的民間資本而言,無疑是發出了一封邀請函。同時,這也說明了我們大量的企業想要進入金融業,更多的是著眼于金融業的高收益,而并未充分考慮未來的發展前景以及可能面臨的風險和挑戰。
除發起設立民營銀行外,也允許民間資本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對于設立這些金融機構的民間資本的發展空間而言,其關鍵在于找準自己的定位。如果民資金融機構所涉獵的行業市場容量已接近飽和,相較實力雄厚、業務專業化水平高的競爭對手而言,其立足點應該更加偏向于中小型地方金融機構,避免經營過程中的同質化現象,不斷推進業務創新,發展比較優勢,實現金融服務專業化、特色化、精細化及品牌化。而對于市場中處于成長階段的行業而言,民資金融機構需要考慮的應該是搶占先機,樹立自己的品牌優勢,形成自己的市場份額。當然,考慮到我國的地區差異,民資金融機構的設立也是有區別的,對于民營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而言,更具發展空間的可能是設立民營保險、金融租賃公司及民間風險投資基金組織等,而對于欠發達地區,則更多的應該考慮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
魯政委:當前開發金融業的準入,是順民心、得民意的,方向是正確的。未來對于民營銀行,不應當簡單按照行政區劃分配指標額度,而是應當根據各家發起機構提出的擬設銀行未來的經營規劃進行“選秀”,并將“選秀”過程和標準公開。
宗良:為加大金融部門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提高銀行業經營效率,我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政策措施,民間資本在我國銀行業中的重要程度不斷上升。截至2012年底,股份制和城市商業銀行中,民間資本占比分別達41%和54%;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中,民間資本占比超過90%。
民間資本不僅可以進入銀行領域,在金融租賃、消費金融和互聯網金融等領域也大有可為。
“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政策上應該如何引導
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對內開放要借鑒發達市場的經驗教訓,對外開放要從中國國情出發。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是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的關鍵問題。
宗良:金融市場是配置資源的重要載體和平臺,穩步擴大金融業的對內對外開放,對促進我國經濟轉型升級和融入全球化進程意義重大。為此要堅持兩個導向:
一是金融堅持以服務實體經濟、支持中國經濟崛起為己任,堅定地走轉型之路。支持培育新的增長動力和競爭優勢,從而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更扎實地做好金融風險防范。
二是金融支持經濟融入全球化。比如金融機構可通過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或建立代理關系,或兼并收購國外金融機構,形成全球性的服務網絡,在國際范圍內從事金融服務,實現以資本國際化為特征的跨國經營,有力地支持中國經濟融入全球化。
郭田勇: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對內開放要借鑒發達市場的經驗教訓,對外開放要從中國國情出發。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是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的關鍵問題。
對內開放方面,政策的制定應有利于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應有利于鼓勵金融創新,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應有利于完善監管協調機制,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
對外開放方面,應逐步遵循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等新開放模式,實現金融服務業的高水平對外開放;應穩步推進資本市場的雙向開放,最終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應加強國際合作,主動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和標準制定。
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
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要從股票市場、債券市場、保險市場、票據市場等多方面入手,以形成一個層次明確、分工清楚的健全的資本市場體系為目標。
郭田勇:鼓勵金融創新,首先應從政策上加以指引,之前頒布的《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指引》就是鼓勵金融機構金融創新的政策指引典范;其次應對機構和個人的金融創新行為給予必要的支持以及適當的獎勵;再次應采取多樣化的措施鼓勵金融產品、金融組織機構、金融制度等多方面的創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即要加強對創新型人才的培養。當然,在鼓勵金融創新的同時要注意防范風險,處理好創新、發展與風險之間的關系,防止以規避監管為目的和脫離經濟發展需要的創新。
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要從股票市場、債券市場、保險市場、票據市場等多方面入手,以形成一個層次明確、分工清楚的健全的資本市場體系為目標。應有序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的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并規范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還應鼓勵金融創新,加強對金融產品特別是金融衍生品的研究,發揮金融產品在豐富投資品種和信用風險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宗良:《決定》指出,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這為金融創新奠定了重要基礎,未來金融創新的深度和廣度都將強化。但金融創新應集中在服務實體經濟領域,限制過于復雜的金融衍生產品。隨著利率、匯率市場化改革的穩步推進,未來5-10年中國金融業將迎來業務轉型調整的結構性發展拐點,中國金融業將迎來金融創新的重要機遇期。
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現階段有哪些方面亟待改革
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設必須堅持市場化導向,要保護市場主體的核心利益,要保護市場的充分競爭。經過多年的改革,資本市場發展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是在市場化方面做得還不夠。
魯政委: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不應當為“形式上”的健全而健全(即成熟經濟體有的我們也要有,雖然沒弄明白為什么要有),而應當著眼于解決我國經濟和金融發展中所遇到的問題。從這個角度說,當下亟須健全的是:
第一,推出垃圾債。當前我國三大正規融資渠道(銀行信貸、股票、信用債)的門檻都偏高,使得大量企業無法進入,由此造成“融資難”、“影子銀行”和民間融資泛濫。針對這一問題,建議允許資產負債表存在缺陷的企業公開發債,但前提是要進一步強化信息的及時、全面披露,讓投資人自己對風險收益進行判斷。垃圾債至少有兩大作用:一是遏制“影子銀行”的泛濫;二是可以促進股票市場改善對投資人的保護。
第二,讓資產證券化常規化。從長遠來看,無論銀行信貸融資占比如何下降,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信貸在社會融資中的占比仍會在1/3-1/2左右,為達到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同時避免銀行不斷從市場汲取資本,必須進行資產證券化,但目前資產證券化非連續、不可預期的發行,使得其缺乏流動性,表面上看,對單家銀行似乎已經出表,但對整個銀行體系卻最終演變成了“換牌游戲”。只有定期、滾動發行,才能提高其流動性,才能避免各家銀行間不得不互相“抬轎子”。
第三,發展非銀行債券投資主體。從目前中國債券市場的格局來看,持有債券的最大主力依然是銀行,這就意味著,發展債券市場其實本質上和銀行發放貸款沒有區別,都需要占用資本、信用風險都仍由銀行體系承擔,債券只不過是流動性更高的“貸款”而已;即使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目前其主要持有者也還是銀行。而從美國和歐盟來看,銀行在整個債券市場投資者中所占份額不足10%。否則,單純發展債券市場、發展直接融資,就只不過是中國金融市場的“途通半截”,這種“完善”就只是為“完善”而“完善”、為“多層次”而“多層次”,其既無法解決融資者的需求問題,也無法解決融資中介的困擾問題。從目前中國的現狀來看,未來發展非銀行債券投資主體的希望可能在銀行理財上。因為最近幾年來,包含銀行理財戶在內的廣義基金持有的債券比例已從此前的不足10%上升到20%以上,提升很快。未來只要真正打破目前銀行理財存在的隱含擔保,脫胎于“銀行理財”的非銀行債券投資主體就能夠迅速成長。當然,隨著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推進和人民幣資本項目的開放,未來海外投資主體的地位也會越來越重要。
郭田勇:這意味著新時期資本市場的發展將面臨新的任務。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事關我國經濟轉型和金融結構的調整,對于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支持產業結構調整、服務實體經濟等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來,證監會大力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資本市場創新力度不斷加快,直接融資渠道發展迅速。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掛牌,國債期貨的正式掛牌上市,這都標志著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取得了重要成果。然而,我國仍舊存在“兩多兩難”等諸多問題,資本市場服務還不到位,仍需改革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首先,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目前我國股票發行實施的是核準制,新股發行存在嚴重的“三高”現象,即高市盈率、高超募資金、高發行價。而注冊制是成熟股票市場所普遍采用的一種發行制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發行人無需政府特別授權。其次,考慮到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應完善創業板市場建設,積極發展私募股權基金及加快完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市場的發展。最后,為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健康發展,發揮其對民營企業服務方面具有的獨特優勢,應加快場外交易市場的建設步伐。
宗良:我國傳統的金融體系是以銀行信貸為主導的間接融資格局。但隨著中國經濟增長格局的變化,金融需求也正在發生轉變,金融脫媒現象日益明顯。在此推動下,直接融資得到快速發展,金融產品和融資工具不斷創新,證券、保險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作用明顯增強,商業銀行表外業務不斷擴張甚至對貸款存在替代作用,傳統的間接融資金融格局正在向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并重轉變。因此,通過建立健全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優化金融結構體系,才能夠適應不同的融資者的需求,才能夠滿足多元化的需求,把更多的儲蓄轉化為資本,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轉型和持續健康發展。
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設必須堅持市場化導向,要保護市場主體的核心利益,要保護市場的充分競爭。經過多年的改革,資本市場發展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是在市場化方面做得還不夠。例如,存在各種形式的審批和備案,不利于激發市場活力,也不能促進市場主體公平、有效地競爭;資本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還不完善;上市公司沒有實現一個有進有退,或者機制化、常態化退市的機制等等。這些都是要進一步通過市場化改革來加以解決的。
“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民間資本應該具備什么樣的條件
考慮到金融業所具有的外部效應性,對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民間資本提出更高要求是有必要的,最重要的是應該集中于信用狀況的透明度方面。
魯政委:考慮到金融業所具有的外部效應性,對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民間資本提出更高要求是有必要的,最重要的是應該集中于信用狀況的透明度方面。具體來說,發起者應定期動態全面申報其自身的財產和戶籍等重要信息、直接控制的企業和重要關聯企業的主要財務指標、自身或企業是否存在財務糾紛信息、自身或企業的誠信記錄等,定期接受監管者或監管者委托的外部審計進行審計。
宗良:2013年7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金融“國十條”中提出“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決定》進一步明確了這一點。
目前,民間資本設立民營銀行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一是注冊資本標準。民營銀行設立時需一次性拿出不低于5億元、不高于10億元人民幣作為注冊資本,且不得以借貸資金、他人委托資金入股。二是發起人資質要求。要求主發起人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且這三年內年終分配后的凈資產占比必須達到全部資產的30%。三是經營范圍。民營銀行應該以信貸業務為主,以服務“三農”和社區銀行的形式合法經營,且原則上不在行政區轄外設立分支機構。四是“自擔風險”。要求民營銀行的股東應承諾對銀行持續補充資本,在發生流動性風險時進行救助,并應承諾風險兜底。《決定》去掉了“風險自擔”的前提,增加了“中小型銀行”的市場定位,釋放出未來民營銀行加速開放的信號。
郭田勇:中國金融市場的自由化和市場化已是大勢所趨,“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既是擴大民間投資市場準入范圍、激發民間資本活力的重要方面,也是完善金融市場組織體系、提升資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的關鍵舉措。但由于目前我國在法律法規建設、金融機構監管體制上還存在許多不足之處,大面積開放民資金融機構仍存在較大風險。為避免民間資本一哄而上,金融機構的民營化路徑應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把握好民間資本設立金融機構所應具備的條件。
金融行業具有明顯的行業特征。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行業,首先其應該具備金融機構的基本硬性條件,比如:擁有充足的資金實力,財務狀況良好,擁有資本補充能力、風險判斷和控制能力等。其次,應該要求其遵循金融機構特有的公司治理和內部管理的規則,同時要求其擁有能夠勝任金融業務的管理團隊,引入優秀經理人、先進管理技術等。當然,對于其條件的設定也不能“一刀切”,要結合民間資本的性質、其設立的金融機構的性質及國家政策的導向性綜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