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5年開始,以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為重點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經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定調后,已正式拉開大幕。
截止目前,至少已有廣東、山東、安徽、四川、重慶、湖北、貴州等10多個省市出臺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綜合性方案和專項方案。
本文圍繞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五方面的去產能方面,梳理已公布供給側改革方案的省市在去產能的主要目標。
廣東:到2016年底,國有關停企業全部出清
到2018年底,基本實現“僵尸企業”市場出清,其中,到2016年底,國有關停企業全部出清;2017年底,國有特困企業基本脫困;2018年底,國有資本配置效率顯著提高,國有經濟結構明顯優化。
將鋼鐵產能控制在4000萬噸以內,水泥熟料產能控制在1.1億噸以內,平板玻璃產能控制在1億重量箱以內,造船總能力控制在800萬載重噸以內。
3年累計推動珠三角地區1600個項目轉移落戶粵東西北地區,2018年粵東西北產業轉移工業園完成工業增加值2800億元。3年累計新增境外投資額達400億美元。
山東:煤炭產能壓減4500萬噸以上
2016-2018年,“5+4”產能過剩行業產能利用率力爭回升到80%以上,按時完成國家下達的化解過剩產能任務目標,其中鋼鐵、煤炭產能分別壓減1000萬噸、4500萬噸以上。
安徽:剝離企業辦社會功能
處置“僵尸企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剝離企業辦社會功能。
貴州:壓縮煤礦規模7000萬噸左右
制定“雙退出”年度實施計劃,淘汰一批煤炭、鋼鐵、水泥等落后產能,清理處置一批已停產半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存在的“僵尸企業”。用3至5年時間關閉退出煤礦510處、壓縮煤礦規模7000萬噸左右。加大保留煤礦技術改造力度,2016年采煤機械化程度達到70%、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率達到50%以上、煤矸石綜合利用率達到60%。
浙江:每年淘汰1000家企業的落后產能
積極穩妥處置“兩鏈”特困企業。對“兩鏈”特困企業進行細化分類,加強對出險企業的風險警示,采取不同方式進行精準處置,有針對性地主動關停一批、兼并重組一批、破產清算一批。
繼續淘汰落后產能和嚴重過剩產能。制定淘汰落后產能行動計劃,加快提升技術標準、環保標準、能耗標準,倒逼企業加快落后產能淘汰改造,力爭全省每年淘汰1000家企業的落后產能。
加快整治“臟亂差”小作坊。對污染物排放、安全生產問題突出的小作坊,要發現一家關停一家,問題突出的地方要成片整治,力爭全省每年淘汰整治10000家。
重慶:煤炭產能壓減到2000萬噸以內
煤炭產能要壓減到2000萬噸以內,煤礦數量壓減到70個以內,其中重慶能源集團產能控制在1000萬噸以內;調減重慶鋼鐵集團現有船板鋼生產能力200萬噸以上,調減普通線材產能200萬噸等;造船行業,力爭退出產能20萬載重噸。
其他行業,在不新增產能前提下,推進水泥、平板玻璃行業兼并重組、產業升級,加強電解鋁生產企業與下游加工企業就地鏈接,提高行業整體效益。
四川:壓減粗鋼產能420萬噸
支持設立“僵尸企業”破產處置綠色通道;到2017年,壓減粗鋼產能420萬噸,煤炭產能2240萬噸,水泥產能300萬噸
福建:壓減粗鋼產能445萬噸
到2018年,鋼鐵壓減粗鋼產能445萬噸,產能總量控制在3500萬噸/年左右;壓減煤炭產能480萬噸/年左右,產能總量控制在1900萬噸/年左右;推動船舶、水泥、造紙、石材、化肥、紡織等傳統行業一批低端低效產能轉型提升。
天津:壓減粗鋼產能900萬噸
積極化解過剩產能,壓減粗鋼產能900萬噸。分類施策,穩妥推進債務重組,積極爭取存量債務高息轉低息、短期轉長期、債權轉股權、不良貸款核銷的“三轉一核銷”政策支持,化解債務風險。
河北:鐵、鋼產能壓減達千萬噸以上
作為鋼鐵產業大省,河北省堅持“鐵腕”去產能,明確今明兩年和“十三五”時期的目標任務,其中將2016年鐵、鋼產能壓減任務增加到1726萬噸、1422萬噸,堅決禁止違規新建鋼鐵產能和已封停鋼鐵設備復產。
江蘇:壓減粗鋼產能1750萬噸
到2020年(“十三五”末),退出和壓減煤炭產能800萬噸,再壓減鋼鐵(粗鋼)產能1750萬噸、水泥產能600萬噸、平板玻璃產能800萬重量箱,化解船舶產能330萬載重噸,在輕工、紡織、印染、電鍍、機械等其他傳統行業退出一批低端低效產能;發展一批中高端產能。
到2018年,煤炭鋼鐵行業實現經營性虧損企業虧損額顯著下降,煤炭行業完成“十三五”壓減產能目標的90%,鋼鐵行業完成“十三五”壓減產能目標的70%,水泥、平板玻璃、船舶行業完成“十三五”壓減產能目標的100%;“僵尸企業”基本出清。
上海:擴大制造業高端供給
積極培育服務業優質供給,擴大制造業高端供給,改造提升傳統優勢制造業,大力調整淘汰落后產能,加快推動農業結構調整,進一步提升土地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湖南:清除“僵尸企業”
化解過剩產能,處理那些長期虧損、債臺高筑、無藥可救的“僵尸企業”。對這些“僵尸企業”,必須停止補貼和保護,實現市場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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