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官網消息,工信部和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布《關于做好改革過渡期間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食鹽流通銷售領域和食鹽批發企業開展跨區經營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為鹽業體制改革的改革過渡期,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和食鹽批發企業許可證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為止。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正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規范條件》。從2018年1月1日起,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可依照新的規定申請許可,根據許可范圍從事相應的經營活動。通知同時公布了全國范圍內99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40家多品種食鹽定點生產企業,以及31家省級食鹽批發企業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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