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裝備制造業重要產品的盾構機行業一直由工業主管部門進行管理,但盾構機招標市場的監管卻涉及多個行業。根據《關于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動監督的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國人發[2000]34號)的要求,市政隧道、鐵路隧道、水利隧道、公路隧道等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分別由建設、鐵道、水利、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進口機電設備采購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由外經貿行政主管部門(現商務部)負責。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負責對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根據靈核網發布顯示;據悉,技術規范條件作為盾構機國產企業生產必備的基本條件,內容涵蓋企業生產能力、研發能力、注冊資金、廠房設備、售后服務等主要方面。《規范條件》出臺后,相關主管部門將據此組織行業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對評審符合條件的企業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公布。評審結果一是可作為企業招標投標的參考依據;二是可作為重大技術裝備進口零部件免稅政策的采信依據。隨著規范條件的推行和認知度的提高,未來可成為施工項目招標投標的重要條件,成為規范行業生產企業和改善市場環境的重要手段。
2010年10月18日,國務院正式頒布的《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中把全斷面隧道掘進機列入其中,足以證明隧道掘進機在裝備制造業中重要性。我國的全斷面隧道掘進機市場方興未艾,而這種技術集成度很高的裝備,若規范引導正確,極易帶動基礎制造工業的提高和相關機械裝備技術的提升。所以,對于全斷面隧道掘進機產業而言,加強行業規范管理勢在必行。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發布以后,為了規范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和評標活動,國家7部委曾聯合發布《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以及各行業的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商務部、發改委曾聯合印發《重大裝備自主化依托工程招標采購活動的有關規定》的通知,明確要求“大斷面巖石掘進機等大型施工機械”等十五類重大裝備招標,應按照《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規定的程序和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依托工程要求進行,但文件落實難度較大;2009年,國家9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貫徹落實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管工作意見》,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招標投標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地區間、部門間在制定規則、監督檢查、信息溝通等方面協調配合,形成條塊結合、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同時要推動頒布《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統一招標投標規則,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據了解,目前實施條例已征求相關單位意見,擬修改完善后上報國務院。
靈核網作為多年市場調查的市場研究機構,長期涉足競爭對手市場信息的監測和調查研究,建立全方位的市場信息收集網絡,搭建國內最完善的數據信息平臺。為企業提供大數據和互聯網+時代的信息化一站式服務。更多關于盾構機的政策信息,請訪問。
版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