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政府發出通知只允許漁業人員前往尖閣諸島海域
本報19日獲悉,為防止旅客乘坐小型漁船前往尖閣諸島(即我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本網注),水產廳本月1日向各都道府縣發比通知,要求禁止非漁業從業人員乘坐漁船。此舉在于嚴格要求乘船者出示證明其從事漁業的書面勞動合同,阻止利用漁船進行視察和觀光等行為。不過,對于那些不以漁業為目的,但卻聲稱要簽訂勞動合同從事漁業的情況,通知并未作出明確規定。
據水產廳和漁業相關人士說,約有10來名不從事漁業的團體人士計劃21日前后從沖繩縣與那國町出發,乘坐一艘漁船前往尖閣諸島。海上保安廳和水產廳如何應對值得關注。
《船舶安全法》允許乘坐小型漁船的對象只包括漁業從業人員,不過也有一些漁船允許旅客乘船。
發出通知的初衷應該是,小型漁船與客船相比,在結構上容易傾覆,如果前往遠方,發生事故時,無法迅速開展救援行動。
【日本新聞網4月20日報道】中國海警局的一艘公務船,19日下午在尖閣諸島的大正島(即我赤尾嶼——本網注)附近的海域,對一艘中國漁船進行了登船檢查。日本海上保安廳稱,中國海警船在日本的專屬經濟區里實施執法檢查,侵害了日本的漁業主權。
海上保安廳稱,在中國海警船對漁船進行檢查時,日本海上巡視船在附近不斷向中國海警船發出無線電警告稱,“日本無法接受中國公務船在日本專屬經濟區行使管轄權,請立即離開”。但是海上巡視船沒有采取實質的驅離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