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年出生于日本熊本縣,1937年12月參加侵華戰爭。
1945年8月日軍投降后,永富博之投靠國民黨閻錫山部。1949年永富博之在山西被俘收容,1950年12月9日被逮捕。
從7月3日開始,中央檔案館開始在網上公布45名日本戰犯的侵華罪行自供,每天公布一人,分45天完成。昨天公布了日本戰犯永富博之的筆供。資料顯示永富博之在侵華戰爭期間親手直接殺害中國人共計61人,下令殺害總數為166名。他還開設慰安所,其奸污的中國婦女為18名,還將20名婦女兒童趕進窯洞燒殺。
根據永富博之的筆供,1938年1月,在南京下關,將1名跳到江中的“俘虜開槍打死”。
1938年4月,永富博之在吳江縣將1名俘虜“用日本刀予以斬首”。將“某中國女性而予奸污。其后將該婦女帶到吳江奸污一周”。
1938年11月,在安慶“叫來中國女性一人在機關內予以奸污。”又于次日在某中國人家里介紹了一位中國女性奸污一次。12月,“于安慶城內某中國人里家將XXX介紹給我(年齡16歲)是夜將其強奸。”
1942年5月,在山西聞喜縣掃蕩中,命令中國人工作隊(漢奸隊)將拒絕帶路的中國人槍斃,“尸體放棄于路上”。
1942年12月,在聞喜縣下峪口村“用矛子將8個人臀部施予亂刺而予殺害”。在聞喜縣東山底村逮捕20多名居民,“用日本刀、切草刀施以慘殺”,并且“于南門上將中國人民的頭顱兩具梟首示眾”。
1943年10月—11月,在太岳山脈,將中國居民6人,“由高山頂上將全體人員推下去而予以殺害”。“于某村將中國婦女孩子20人趕到窯洞內予以燒殺”。
1944年7月,開設慰安所,“目的是用此來把保安隊士兵麻痹于女色,杜絕其逃走,況且我自己亦可公然來滿足獸欲”。
永富博之筆供中說,通過所有時期所犯的罪惡之總統計:對居民射殺88人,刺殺9人,活埋2人,燒殺26人,溺死1人,墜死6人,日本刀或切草刀慘殺41名;中央軍、晉南野戰軍、抗日戰士61名。
“我由日本侵略中國以來,直到日本戰敗為止,將所犯罪惡做一計算來看:由我親手直接殺害的中國人共計61人”。我命令而殺害的總人數為166名;奉命而下令慘殺者41人。
“對婦女的強奸罪惡7件(其中有夫之婦為5名,姑娘2名);設置慰安所而供日軍及保安隊員的獸欲罪惡為3件,12名婦女;我奸污的中國婦女為18名(慰安所婦女5名,飯店女招待4名,私娼8名,使女1名)”。
詳情見國家檔案局網站(//www.saac.gov.cn/)《日本戰犯的侵華罪行自供》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