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天下之賦,鹽利居半”。
然而,從2016年開始,中國將結束2600年歷史的食鹽專營制度,全球最古老的壟斷終于迎來了謝幕的一刻。
11月20日,鹽業主管部門工信部對外確認,有關部門正加緊研究制定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總方向是取消食鹽專營,讓涉鹽企業真正實現自主經營、公平競爭。這是首次有政府部門對食鹽專營取消傳聞予以確認。
消息傳出后,鹽業公司已經開始行動。最近幾天,廣東省鹽業集團公司總經理呂永鐘和公司另幾位管理層一起,4天時間跑了7個地方,在汕尾、汕頭、潮州、揭陽、梅州、河源和惠州等粵東7家地市鹽業公司就如何應對食鹽專營體制改革進行深入調研。“利用專營過渡期做好各項準備,夯實發展基礎,把廣東鹽業的品牌‘擦亮’。”對呂永鐘來說,改變也意味著機會。
中高端是藍海
食鹽一旦放開,中高端市場就將是外資布局重點
中高端食鹽市場,在海外發達國家食鹽市場的占比約在8%-10%,而在中國目前幾乎是空白,未來成長空間相當巨大。英國羅斯基爾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發布的數據顯示,中國已是全球最大的用鹽消費市場,早在2012年中國用鹽需求已經占全球1/4,隨著經濟增長,預計中國會成為全球最大的鹽進口國。據悉,食鹽市場每年消費約1000萬噸,其中小包裝食鹽銷量為450萬噸。
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2013年我國對鹽的進口量分別為4995噸、3193噸、8623噸,除了2012年同比下降之外,其他年份都同比增長,尤其是2014年增速相當明顯,1-8月份的進口量已經比2013年全年增長195.5%。據了解,目前進口的主要是工業用鹽,食用鹽受到長期的專營制度影響,進口量還很少,但是隨著食用鹽市場的進一步放開,中高端食鹽將存在很大的市場空間,進口量也將快速增長,這也吸引了很多外資企業加速布局中國中高端食鹽市場。
隨著今年上半年政府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在國內熱議食用鹽專營制度改革的當下,扮演主要角色的中國鹽業總公司(以下簡稱“中鹽”)出現了頻頻動作。先是中鹽新任領導班組的成立,而后緊接著是,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與美國鹽業巨頭莫頓鹽業公司(以下簡稱“莫頓鹽業”)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全力發展雙方在華的合資企業,通過莫頓鹽業批量引進美方各類鹽產品,并加快在上海建設全新的分裝中心,以應對全面擴大的產品市場投放。
中國長久以來的食用鹽專營制度至此又增添了新的一道催化劑。
無疑,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食用鹽消費市場,當然會引起其他國家鹽業巨頭的進入熱情。一位券商的食品行業分析師告訴記者,“如果放開國內食用鹽,應該警惕潛在的進口鹽對國產鹽的沖擊。”
實際上,莫頓鹽業與中鹽上海的合作早在2001年已經開始,當時是由國家鹽業主管部門批準的全國鹽行業惟一一家中外合資企業。當時雙方成立了中國首家鹽業中外合資公司——上海中鹽莫頓鹽業有限公司。上海中鹽莫頓鹽業有限公司目前正在上海加快建設全新的分裝中心,以應對全面擴大的產品市場投放,據悉該中心將于2015年3月正式投入運營。
民營公司積極
批發銷售環節高達4倍的價差,就是未來民營企業的生存空間
一直以來,食用鹽行業的利潤都主要集中于銷售環節,生產環節利潤很薄。但由于食鹽專營制度的限制,銷售權都被中鹽系統壟斷,民營鹽業公司只停留在生產環節。
“現有鹽業專營體制的弊端主要體現在行業利潤集中于批發與銷售環節,鹽業管理系統與生產企業爭利嚴重。”一位大型食鹽生產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人工等生產運營成本不斷上升,而食鹽出廠價多年不變,不少食鹽生產企業普遍業績下滑,甚至出現虧損。現行模式已經越來越不適應企業和行業健康發展的需求。
中國社科院國際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毛曉飛此前告訴記者,“鹽業公司從生產商手中購買食鹽的平均價格為400-500元/噸,其中加碘的成本大約20-25元/噸,但鹽業公司平均批發價格為1500-2000元/噸,整個批發銷售環節的價差就高達4倍。”成本低廉的鹽從生產到消費環節,加價數以倍計,遠遠超過社會平均利潤率,具有其他行業少見的暴利。
據悉,去年12月,國內28家鹽企共同簽署了《全國部分大中型制鹽企業對鹽業體制改革的建議》,上報國家發改委、國家工信部,要求進行鹽業改革。
由此不難看出,這種由專營而壟斷、由壟斷而暴利的食鹽專營體制也令廣大鹽企心存不滿。畢竟,鹽業專營公司(鹽業管理局)在進行食鹽質量監管的同時,也卷走了鹽企通過市場自由競爭所獲得的巨大利潤。終止食鹽專營,就等于給市場松綁,就等于讓食鹽專營公司將壟斷利潤讓渡給鹽企和消費者。
上海民建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鄒佳萊認為,“該提案對鹽業巨頭中鹽公司是一件好事,既推動了中鹽公司內部的積極改革,又讓市場未來會出現多頭競爭,避免了鹽業市場過去一直重復的中鹽公司既當比賽選手又當裁判員的情形再現。”
做好善后監管
“一管就死,一放就亂”,鹽業放開或也不可避免,監管面臨挑戰
十幾年來,國家有關部委對我國鹽業體制改革先后制定了六個方案,有原經貿委鹽辦提出的方案、發改委鹽辦提出的方案、國家審計署提出的方案、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提出的方案、發改委經貿流通司提出的方案,以及2009年12月31日發改委和工信部聯合組成的鹽業體制改革小組提出的方案。遺憾的是,這些方案由于各種原因都未成行。
一波三折的鹽業體制改革,是改革進入深水區所面臨形勢的一個縮影。之所以艱難,除卻既得利益者的不配合甚至阻撓反對,配套機制的闕如也是重要原因。首先,遍布全國的龐大鹽業系統人員的利益格局調整,絕非一紙命令就能順理成章。其次,市場化后各種經營模式的參與、市場競爭的無序雜亂等,也給鹽業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
在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向健軍看來,市場競爭中能否發現并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是廠商生存的關鍵。過去的專營體制中,流通環節被壟斷,消費者不具有議價能力,只能接受,然而未來放開的市場中,部分追求更多市場的廠商會從價格、產品種類等方面競爭,屆時消費者將從中受惠。
“短期內放開鹽業專營,可能會導致一定的市場和產品價格的波動,但長期來看,通過市場化的調節,市場也會回歸公平競爭。”劉廣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市場的力量自然會對行業優勝劣汰,鹽業產品的價格將逐步回落。
但應當看到,隨著鹽業獨家壟斷經營局面被打破,各種經營模式的參與,鹽業的來源渠道勢必復雜。因此,鹽業質量的良莠不齊、市場競爭的無序雜亂也必然會隨之產生,這給鹽業監管帶來了新的挑戰。“要防止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怪圈。只有及時制定行業標準,建立和完善鹽業監管和供應保障機制,加強‘安全監管’和‘價格監管’,才能讓鹽業改革順利跨過‘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