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評定誠信企業、缺信企業、失信企業,來實施對企業的分級分類監管。24日,記者獲悉,山西省質監、工商等部門將建立企業質量誠信水平評定分級制度,在全省形成具有監管有力、懲戒有效等特點的質量誠信體系。
日前,省政府下發《關于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實施意見》,確定山西省質量發展目標為,到2020年,實施質量強省戰略取得明顯成效,質量基礎進一步夯實,質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質量總體水平顯著提升,支柱產業、優勢產業和特色產業技術標準水平進入全國先進行列,形成一批擁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優勢企業和產業集群,為實現全省轉型跨越發展奠定堅實的質量基礎。
為此,省政府成立省質量強省領導組,組織領導和統籌規劃全省質量強省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省質監局,各有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動質量強省戰略實施。
在質量強省戰略實施過程中,山西省將完善質量信用評價體系,以產品質量、誠信程度、管理水平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科學、公正的質量信用評價標準。有關部門將建立企業質量誠信水平評定分級制度,實施誠信企業、缺信企業、失信企業分級分類監管制度。以組織機構代碼實名制為基礎、質監、工商、商務、財稅、金融等部門實現信用資源共享,共同構建信用信息交流平臺,聯合建立失信行為的懲戒制度。全省將逐步形成制度健全、信息共享、監管有力、懲戒有效的質量誠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