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引導和規范企業誠信發展,弘揚誠信經營理念,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全面提升我省企業誠信水平,推動誠信體系建設,決定開展2014年度安徽省誠信示范企業認定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動員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安徽省誠信示范企業認定活動。安徽誠信示范企業認定活動遵循科學、客觀、公開、公正和“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執行《安徽省誠信示范企業認定辦法》規定的條件(見附件1);凡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經營期滿3年以上的各類企業都可以自愿參加此次活動。各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把誠信示范認定活動作為一項重點工作,積極動員部署,加強對認定活動全過程的指導和督查,及時了解掌握企業誠信經營情況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督促參與認定的企業認真落實認定目標任務,完善內部管理,樹立誠信經營理念,不斷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競爭力。
二、加大宣傳力度,廣泛發動企業參與安徽省誠信示范認定活動。各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深入宣傳《安徽省誠信示范企業認定辦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開設專欄、專版,廣泛宣傳開展安徽省誠信示范企業認定對于提升企業信用管理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引領社會風尚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動員和支持更多的企業主動參與安徽省誠信示范企業認定活動,同時,也要指導企業,按照誠信示范企業必備條件的具體內容進行自我考核,自我評價,把申報、推薦過程變成不斷完善,促進提高的過程。
三、企業自愿申報,積極開展“安徽省誠信示范企業”評定活動。誠信示范企業認定,每年開展一次評定活動,不得收取企業費用。安徽省誠信示范企業評定,由企業自愿申報,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安徽省誠信示范企業認定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評定2014年度的誠信示范企業,并向社會公示。凡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由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授予“安徽省誠信示范企業”稱號,并發放證書和牌匾。
四、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完善誠信示范企業退出機制。各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結合認定工作,建立企業誠信檔案。通過誠信檔案建設,形成誠信示范企業信用信息動態共享機制。建立安徽省誠信示范企業退出機制,通過日常巡訪、網上和投訴熱線收集相關信息,發現被認定誠信示范的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有違背認定條件行為的,要記錄在案,并立即取消榮譽稱號,兩年內不得參加全省評定。
五、安徽誠信示范企業認定的實施步驟
( 一)宣傳動員: 7月為宣傳動員階段。各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通知,明確相關工作要求和受理申請的部門、聯系人和時間,并進行宣傳動員和部署。
(二)企業創評: 8月為企業創評階段。企業按照認定條件,積極開展以誠實守信為主要內容的生產經營和社會實踐活動,尋找薄弱環節,解決突出問題,樹立企業誠實守信的良好形象。各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加強對企業誠信示范認定的指導,組織企業開展誠信宣言、宣誓活動,營造良好的誠信認定社會氛圍。
(三)申報受理:9月為企業自愿申報、單位受理階段,截止時間為9月15日。企業進行自我考核、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填寫《安徽省誠信示范企業申報表》,按要求提供材料裝訂成冊,向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地級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申報,省屬企業可選擇向省國資委申報。
(四)考察審核:9、10月為有關各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省國資委考察審核階段,截止時間為10月15日。各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省國資委對申報的企業進行實地考察,組織專家進行初評,確定候選企業,并對申報材料提出審核意見,加蓋公章后報省領導小組。
(五)復審公示: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安徽誠信示范企業認定辦法》規定標準對申報企業進行復核,征求省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意見,組織專家評審,報省領導小組會議審定。結果在有關媒體進行公示。
(六)命名認定:最終確定2014年度誠信示范企業名單,并以領導小組名義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