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提出
劉明委員提出,信用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石。目前我市誠信體系建設中還存在授信、征信行為不規范,信用市場培育不充分,信用信息平臺不統一,信用的懲戒和褒揚機制不健全,信用建設的基本制度不完善等問題。
建議
一、完善誠信體系建設,建立覆蓋全社會的誠信網絡。各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完整、準確、及時地記錄企業或個人在經濟社會活動中留下的“痕跡”,實行歸檔管理;研究制定各類市場主體不良行為標準;逐步建立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完善納稅人信用數據庫。
二、要促進市場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建立誠信信息傳輸系統,促進社會誠信制度建設。加快整合市場信用信息資源,加大信用信息的開放力度,構建統一的市場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三、發展信用中介業,規范信用行為,培育誠信服務市場。
四、加大失信懲戒力度,維護誠信者的合法權益。對失信的市場主體要依法實行高額經濟處罰、降低或撤銷資質、吊銷證照,限制其經營能力或市場準入,增加違法成本。
五、開展全民誠信教育,培育誠信理念。營造“有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氛圍。
六、加強組織領導,勇于創新,確保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