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是人類社會繼農業文明、工業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進步。低碳經濟實質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潔能源開發、追求綠色GDP的問題,核心是能源技術和減排技術創新、產業結構和制度創新以及人類生存發展觀念的根本性轉變。
“低碳經濟”提出的大背景,是全球氣候變暖對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嚴峻挑戰。隨著全球人口和經濟規模的不斷增長,能源使用帶來的環境問題及其誘因不斷地為人們所認識,不止是煙霧、光化學煙霧和酸雨等的危害,大氣中二氧化碳(CO2)濃度升高帶來的全球氣候變化也已被確認為不爭的事實。
在此背景下,“碳足跡”“低碳經濟”“低碳技術”“低碳發展”“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會”“低碳城市”“低碳世界”等一系列新概念、新政策應運而生。而能源與經濟以至價值觀實行大變革的結果,可能將為逐步邁向生態文明走出一條新路,即:擯棄20世紀的傳統增長模式,直接應用新世紀的創新技術與創新機制,通過低碳經濟模式與低碳生活方式,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
作為具有廣泛社會性的前沿經濟理念,低碳經濟其實沒有約定俗成的定義。低碳經濟也涉及廣泛的產業領域和管理領域。
低碳經濟在中國的發展現狀
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第二大CO2排放國,一貫高度重視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但不能否認的是,中國作為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面臨的首要任務是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專家預計,不同于大部分已經完成現代化進程的發達國家,我國碳排放的峰值期將在2030年至2040年間到來,這也體現出目前部分發達國家提出的所有經濟體均須承擔同等的碳減排強制性指標建議的不合理性。發展中國家應該承擔碳減排義務,但其額度分配必須是合理的,發達國家應在這一過程中提供資金與技術方面的支持。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國家,我國政府雖然是在確保經濟發展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責任上面臨兩難選擇,但還是積極主動地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對外簽署一系列國際公約,明確承諾國家責任。1998年我國簽署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2002年批準了《京都議定書》,2007年發布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單位GDP能耗考核體系實施方案》。
2.通過五年計劃的制定以國家意志確保減排和環保目標的實現“九五”規劃提出了節能率平均每年為5%,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含溫室氣體)的目標;“十五”規劃明確將節能和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比率提到10%以上;“十一五”規劃則把單位GDP能耗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削減10%作為約束性指標。
3.2009年11月25日,溫家寶總理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明確了2020年前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并制定相應的國內統計、檢測、考核辦法。會議還決定,通過大力發展可再生性能源、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等行動,到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
這一切都表明,我國在發展低碳經濟的過程當中,立足現實國情和發展需要,采取了一切可以采取的積極行動,已經并將繼續在應對全球環境變化、發展低碳經濟這一領域取得切實的成效。
低碳技術創新化解“鎖定效應”的體現
創新系統對低碳技術創新的促進作用主要表現在:創造和傳播新知識;指引低碳技術探索的方向;提供人力、物力和財力等資源;促進知識與信息的交流,創造外部經濟;推動低碳技術及產品市場的形成。在建設低碳創新系統的過程中有兩點需要注意:首先,創新過程中面臨著未來市場、技術潛能及政策與監管環境的不確定,由于未來的不確定性以及知識與信息的不完備性,企業的學習過程對于創新過程有關鍵作用。只有全面考量和處理低碳創新系統的各個要素,才能有效推動低碳技術創新。其次,低碳創新系統的制度因素對創新速度和方向的影響,既包括法規與合約等正式約束,也包括社會傳統等非正式約束。創新系統建設需要將制度設計納入其中。
通過技術創新可以降低不確定性,提供替代方案,提高相關問題的解決速度并創造一系列正外部效應。所以,技術創新有助于克服系統中存在的碳鎖定或解鎖出更加清潔高效的新技術,即技術創新一方面受鎖定效應的制約,一方面又有助于鎖定效應的解除。為了促進低碳技術創新,筆者提出如下對策。
一是建立整體的技術創新系統。創新系統填補了知識與其內在技術可能性之間的差距,并使這些技術可能性符合市場需求。低碳經濟轉型要求現存社會經濟制度的創新,因此有必要設計一個迎合該需求的整體技術創新系統。一個技術創新系統必須包括所有影響其發展、擴散和應用的因素,主要分成三個方面:供應方的技術水平和研發能力;需求方的市場吸收能力;制度框架(包括宏觀環境穩定性、金融市場成熟性、風險資本可得性等)。與此相應,促進向低碳經濟轉變的創新也需要這幾方面的共同作用。其中,供應方面,技術發展和創新提升了向低碳經濟轉變的潛能,例如,實行技術升級,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開發新能源技術,用清潔能源替代化石燃料,以提供必需的低碳排放或無碳排放的能源服務。需求方面,擴大市場對新技術的需求,提高新技術研發的動機和投資。制度框架方面,建立整體的低碳創新政策體制,提高政策工具組合的連貫性和整體性,關注社會效益、環境效益與長遠發展;設計向低碳經濟轉變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運用制度手段將低碳經濟轉變過程中產生的外部效益內部化;采用學習機制,提高制度的適應性。
二是適應短期的條件約束:碳捕獲和儲存技術。碳收集和儲存技術(Carbon Captureand Sequestration,簡稱CCS)可以在現有技術—制度框架約束下運作,也有利于促使當前主導企業和政府機構的利益與低碳經濟的目標相一致,通過捕捉、儲存和管理使用化石燃料所排放的二氧化碳來緩解氣候變化危機。一般而言,碳捕獲主要是從火力發電廠等較為集中的碳源捕捉二氧化碳,碳儲存可將二氧化碳注入地下,或者變成碳酸礦物。碳捕獲和儲存技術保留了現有大部分能源基礎設施,如電網、生產和傳輸設備以及終端技術,其在碳鎖定的情況下是基本可行的。“富煤、少氣、缺油”的資源條件決定了中國能源以煤為主,電力供應主要來源于煤炭發電,短期內從化石燃料轉變為替代能源是不現實的。CCS技術兼顧了現實條件和各方需求,有利于形成廣泛利益聯盟,對于碳鎖定條件下的低碳技術創新有推動作用。
三是實現長期的路徑突破:戰略利基管理。戰略利基管理(Strategic Niche Management)是通過試驗為新技術創建和管理受保護的空間(利基)的過程,在這個空間中新技術得以運用和發展。
戰略利基管理之所以在碳鎖定狀態下仍然可行,是由于利基市場的利潤不能滿足主流市場大企業及其股東的要求,因此被認為對現有“技術—制度復合體”的利益不構成威脅,并可用于實現政府的某些社會管理需要,還可用于應對各方要求針對氣候變化問題采取行動的政治壓力。這種策略的運用可為低碳技術提供一個喘息的空間,至少使其部分地與主流市場的競爭隔離開來。低碳技術受益于學習效應,從而為成本縮減、績效改進與低碳技術價值的展示創造了機會,長此以往,低碳技術的競爭優勢將日益凸顯。我國可通過戰略利基管理促進太陽能、風電等清潔能源技術的創新。
技術創新是低碳經濟發展的動力源泉,只有運用系統的思維謀求技術及其相關制度的創新,才能最終實現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目標。理論上看,碳捕獲和儲存技術與戰略利基管理這兩種對策似乎可以在碳鎖定條件下,有效促進我國向低碳經濟的轉變;從實踐中看,一些國家也已取得了部分成效。其中,碳收集和儲存技術可以在現有技術—制度框架約束下運作,也有利于促使當前主導企業和政府機構的利益與低碳經濟的目標相一致。值得說明的是,某種技術是否理想不是由其運用的難易程度決定的,而且低碳經濟的實現也絕不是單依靠某種技術或方法就可以的,它需要整體創新系統的支撐,采用一整套混合的、連續的技術和制度工具,并依靠知識和信息反饋回路不斷學習和改進。
“碳關稅”對進出口企業的影響
美國碳關稅不僅影響我國對外貿易,而且還將拖累整體經濟的發展。
碳關稅目前世界上并沒有征收范例,但是歐洲的瑞典、丹麥、意大利,以及加拿大的不列顛和魁北克在本國范圍內征收碳稅。
現行征收碳稅國家的計稅標準通常在噸碳10美元至70美元之間。取中間值30美元/噸碳和60美元/噸碳二個等級的碳關稅稅率,運用可計算一般均衡(CGE)模型,可以初步分析美國碳關稅對我國宏觀經濟面所可能產生的影響程度。
如果征收30美元/噸碳的關稅,將導致我國進口總額下降0.517%,出口總額下降0.715%,顯然影響出口的程度更大些。如果碳關稅率提高一倍,即60美元/噸碳,自然對我國進出口總額的負面影響會相應增加,將分別下降0.869%和1.244%。
在這兩種情況下,出口的下滑將進一步拖累我國的GDP分別下降0.021%和0.037%。
從我國對美貿易的總體情況來看,美國“碳關稅”的征收,無論是出口還是進口均將產生負面影響,比較而言,對美出口的影響要略大于進口的影響。
出口方面,若征收30美元/噸碳的關稅,將會使得我國對美國出口下降近1.7%,當關稅上升為60美元/噸碳時,下降幅度增加為2.6%以上;
進口方面,若征收30美元/噸碳的關稅,將會使得我國對美國進口下降1.57%,當關稅上升為60美元/噸碳時,下降幅度增加為2.59%。
雖然美國碳關稅稅率的高低與對我國對外貿易及GDP的下降呈現出直接的正相關影響,也就是說隨著美國“碳關稅”稅率的上升對我國的影響逐漸加大,但是這種影響并不成正比,開始的30美元碳關稅的影響要比后增的30美元碳關稅(即60美元稅率)的影響要大,因此美國碳關稅對中國的初期負面影響不容小覷。
“低碳認證”內容
所謂低碳產品認證,是以產品為鏈條,吸引整個社會在生產和消費環節參與到應對氣候變化。通過向產品授予低碳標志,從而向社會推進一個以顧客為導向的低碳產品采購和消費模式。以公眾的消費選擇引導和鼓勵企業開發低碳產品技術,向低碳生產模式轉變,最終達到減少全球溫室氣體的效果。正是由于低碳產品認證的這種作用,國外低碳產品認證項目在近兩三年如雨后春筍,不斷涌現,目前,已經有德國、英國、日本、韓國等十幾個國家開展低碳產品認證。
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是人類社會繼農業文明、工業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進步。低碳經濟實質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潔能源開發、追求綠色GDP的問題,核心是能源技術和減排技術創新、產業結構和制度創新以及人類生存發展觀念的根本性轉變。
應對“低碳經濟”的策略
盡快制定低碳經濟發展戰略。建立發展低碳經濟的長效機制,推動社會經濟朝著低碳方向轉型,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從我國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節能減排的工作需求出發,結合國家的“發展規劃”、“能源規劃”、“循環經濟規劃”和“節能減排規劃”等,加快制定低碳經濟“國家方案”和行動路線圖,建立低碳經濟統計評價指標體系,形成一個具體的可操作的發展低碳經濟的總體思路與實施方案,并將發展低碳經濟納入我國“十二五”規劃,全面推行和實施。
建立低碳技術創新體系,為發展低碳經濟提供科技支撐。加大科技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重點著眼于中長期戰略技術的儲備;整合市場現有的低碳技術,加速科技成果得轉化和應用;加大低碳技術的研發,大力開發低碳技術和低碳產品。如太陽能、生物質能、風能、海洋能、地熱能利用技術以及二氧化碳收集儲存技術、超低二氧化碳煉鋼技術等;加快核能、水電等低碳特征能源開發利用,協調推進傳統產業技術升級與污染減排,持續提高生態系統碳匯功能;以現有的新能源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平臺為依托,加強國際間交流與合作,促進發達國家對中國的技術轉讓。
加快低碳產業的發展,打造新的經濟增長極。目前拉動我國經濟增長,主要靠鋼鐵、煤炭、電力、化工、水泥等傳統支柱產業,而這些產業具有明顯的高碳特征。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特別是發展現代服務業,減少國民經濟發展對工業增長的過度依賴;積極扶持低碳產業和綠色產品的發展,促進產業競爭力的提高,減輕傳統產業的鎖定效應;積極推進高技術產業的發展,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提高市場準入標準,逐步淘汰落后產能,有效降低單位GDP碳排放的強度,實現低碳發展。
建立適合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法規體系。建立綠色證書交易制度,它是建立在配額制度基礎上的可再生能源交易制度,在綠色證書交易制度中,一個綠色證書被指定代表一定數量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當國家實行法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時,沒有完成配額任務的企業需要向擁有綠色證書的企業購買綠色證書,以完成法定任務。制定和實行低碳產品優先采購政策,優先采購經過生態設計并經過清潔生產審計符合環境標志認證的產品,通過低碳產品優先采購拉動低碳經濟的發展。制定和實行低碳財政稅收融資等優惠政策,政府可依據已經制定的碳排放標準,對企業的碳排放進行實時的監測,并及時將監測結果向社會公布,對于符合碳排放標準的企業,在財政稅收、融資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強化能源法、清潔生產法等實施,著手制定氣候變化法、工業節能條例等。
搞好低碳經濟試點與基地建設,加快低碳經濟發展。
首先在電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能耗高、污染重的行業先行試點,作為中國探索低碳經濟發展的重點領域,尋求中國的低碳經濟發展之路。積極打造“低碳經濟發展區”、“低碳工業園區”,在東部發達地區和國家重點能源基地選定典型城市進行試驗試點,創建具有中國特色的低碳文化品牌。充分發揮保定和上海兩個首批國際試點城市的輻射作用,總結經驗逐步推廣,帶動周邊乃至全國低碳經濟的快速發展。
倡導綠色消費方式,推動低碳經濟發展。低碳經濟不僅僅牽涉到地區、政府和企業的產業選擇問題,也牽涉到社會公眾平時的行為習慣問題。通過宣傳教育,使人們樹立綠色能源、綠色生產、綠色產品、綠色消費、綠色住宅、綠色交通的新理念。在飲食上,要限制每天的肉食消費量。據聯合國政府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指出,畜牧業排放的溫室氣體占世界總量的18%,高于交通部門的13%,與工業部門的19.5%持平。在住房上,要建筑零碳和低碳住房。每建成1平方米的房屋,約釋放出0.8噸二氧化碳,建筑能耗已占總能耗20.7%。在交通上,要限制汽車消費的過快增長。我國2005年的汽車擁有量是1999年的25倍。每燃燒1升汽油,要釋放出2.2公斤二氧化碳。在家用品上,提倡節能新產品。用傳統的發條式鬧鐘代替電子鐘,每天可以減少48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不用洗衣機甩干衣服,可以減少2.3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低碳經濟”產業政策與制約因素
以煤為主能源結構。2007年在全球一次性能源消費構成中煤炭僅占27.8%,發達國家煤炭消費比例大多不到20%,而在我國能源消費中,煤炭所占比重高達69.5%。據計算,每燃燒一噸煤炭會產生4.12噸的二氧化碳氣體,比石油和天然氣每噸多30%和70%。煤炭消費比重大,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較高,致使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高碳”特征非常明顯,因此,在未來一段時期,我國在解決環境污染和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形勢非常嚴峻,任務十分艱巨。
能源消費加速增長。當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快速發展時期,城市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對能源需求不斷增加,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能源消費總量從2000年的13.86億噸煤當量上升至2007年的26.56億噸煤當量,年均增長9.7%。據相關預測,能源消費在短期內將延續加速增長的趨勢,到2020年我國能源需求量將達到50億噸標準煤以上。“高碳”特征突出的“發展排放”,成為中國可持續發展的一大制約。
產業結構嚴重不合理。我國一、二、三次產業之間的比重仍然停留在“1∶5∶4”的狀態,中國經濟的主體是第二產業,決定了能源消費的主要部門是工業,特別是重化工業比重偏高,低能耗的第三產業和服務業比重偏低,發展滯后。據統計資料顯示,從2001年到2007年,中國能源強度從4.21噸標準煤/萬元增加到4.77噸標準煤/萬元,能耗水平不斷上升。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大部分沒有完成“十一五”規劃中提出的單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標,只有極少部分地區實現了年度單位GDP能耗目標。
整體科技水平落后,技術研發能力有限。這是中國經濟由“高碳”向“低碳”轉變的最大制約。發展低碳經濟需要先進科技的支撐。比如甲烷的回收利用、氧化亞氮的分解、二氧化碳收集儲存技術等。由于整體科技水平落后,技術研發能力有限,中國不得不主要依靠商業渠道引進。據統計,我國由高碳經濟向低碳經濟轉變,引進技術年需資金250億美元(以2006年的GDP計算)。這種高投入、高成本,像中國這樣經濟尚不算發達的發展中國家是難以承受的。
人們低碳消費意識淡薄,沒有養成良好的節能減排的消費習慣和生活方式。無節制地使用塑料袋,是多年來人們盛行便利消費最典型的嗜好之一。據科技部《全民節能減排手冊》計算,全國減少10%的塑料袋,可節省生產塑料袋的能耗約1.2萬噸標煤,減排31萬噸二氧化碳。人們開車過程中形成的快速啟動和急剎車等不良習慣,開車時快速啟動和急剎車只能節省4%的時間,而燃料消耗卻增加39%,一些有毒物質排放則增加5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