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兩個債券市場如何統一?長久以來鮮有具體操作方式解決的這一問題,有了最新的進展。11月6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時在網站發布消息稱,兩部門聯合發布《債券統計制度》。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11月6日表示,此次債券統計制度的發布,是債券市場監管合作的重要一步,證監會今后將與中國人民銀行密切協作,加強金融市場 監管。目前該制度已印發執行。
債券市場全角度監測
由于歷史發展原因,長期以來中國存在兩個割裂的債券市場,實現“互聯互通”是一些市場參與主體多年以來的心聲。可以看出,債券統計制度是一個“具有中國債券市場特色”的制度。
《債券統計制度》稱,為全面、準確反映債券市場發展,綜合監測評估債券市場對貨幣政策及金融穩定的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制定本制度。
具體來看,統計對象為我國銀行間市場、交易所市場、商業銀行柜臺及其他場所發行以及境內機構在境外發行的債務證券,包括債券、票據、存托憑證等債務性金融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統計對象,不僅包括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發行交易的債券,同時也包括境外發行的債券。近年來,由于人民幣國際化的推進以及中國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中國境內機構在境外發債的規模已經越來越大,成為亞洲債市的重要力量,也成為中國金融市場不可忽視的一部分。
具體操作來看,央行將負責統一采集編制債券統計數據、報表,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證監會負責交易所債券市場統計工作管理與數據的收集、整理與匯總,并以信息共享的方式按制度要求提供給央行,同時兩監管部門會加強債券統計數據的共享。
“債券統計制度的建立,是加強金融統計基礎設施建設,更好地支持經濟金融政策決策的重要舉措,也是貫徹落實部際協調機制加強債券市場監管合作的重要步驟。”央行和證監會共同發布的消息如此表達,彰顯了該制度為債市統一的監管而努力,“協作”與“共享”成為主基調。
從事債券相關業務多年的海投金融合伙人、董事總經理汪杰昨日對記者表示,債券市場監管已經形成部際協調機制,包括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四部委。此次人民銀行與證監會聯合組織建立債券統計制度,有利于對債券市場進行更加規范、全面的監管。
債券市場統一再進一步
中國長期以來存在兩個債券市場的現狀給投資者等相關市場主體帶來了極大不便,但是“統一”也并不是一個合二為一的簡單工程。如何統一?此前,債券市場的監管部門建立的部際協調機制,被視為債券市場統一協調的第一步,但此后一直沒有新的進展。
如今《債券統計制度》出臺,印證了不久前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談到中國債市統一時所言——應讓兩個債券市場的登記托管“互聯互通”,債券信息必須在監管部門那里有統一的管理,負責金融穩定職責的央行及其他作為市場的監管機構,應了解所有債券市場的信息。
據了解,正在修改的《證券法》也將為兩個債券在統一的方式問題上提供相應的法理基礎。
也許,未來的《證券法》將在債券市場統一監管、統一行為規則方面有更進一步的“明示”。但吳曉靈在談到債券市場統一時說,“統一監管、統一行為規則并不意味著不可以有多個場外債券市場”,有限度地競爭,對發行人是有好處的。
但對于債券市場的投資者而言,他們所登記的債券如果能夠自由地在兩個債券市場之間轉托管,方便交易是非常重要的,這也是目前分割的債券市場應該在未來解決的問題。同時,目前在銀行間市場發債可以實行注冊制,而審批制依然存在于交易所市場,統一發債制度也許會成為未來的債市統一行為。“債券市場統一是大勢所趨,但路依然很長。”一位債券市場人士如此評價。
汪杰對本報記者表示,債券市場統一監管,是大趨勢。除了信息監管統一之外,發行和監管也應向統一化方向發展。發行方面,可以考慮嘗試建立統一的債券發行機構,制定統一的債券發行規則,建立一致性的定價機制;監管方面,應推動規則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