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組織自然之友今日致函天津市環保局,請求其責令天津市薊縣生活項目(一期)(以下簡稱薊縣項目)停止試生產,并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環評)。
自然之友有關負責人今日向《法制日報》記者透露,經其調查,發現薊縣項目環評公眾參與不充分,且存在造假行為。同時,該項目試生產期間存在環境污染,遭到周邊村民強烈反對,引發了集體抗議事件。
據自然之友介紹,從今年6月,自然之友開始關注薊縣項目。自然之友稱,薊縣項目經天津市環保局審批后目前正在試生產階段。
自然之友認為,薊縣項目環評公眾參與不充分,且存在造假行為。“該生活垃圾焚燒廠位于天津薊縣和河北唐山市玉田縣之間的縣界處,其周邊環境敏感點(村 莊、學校等)分屬兩縣。”自然之友稱,由于該建設項目環境信息公示存在嚴重缺陷(包括公示方式以及征求意見的對象范圍),使得相鄰的河北省玉田縣大龐各莊 等六個村的民眾無從獲知和關注環保審批情況。
自然之友同時質疑薊縣項目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缺失。自然之友認為,根據環境保護法及《環境影響評價 技術導則(總綱)》,人群健康是環境要素之一,“當建設項目擬排放的污染物毒性較大時,應進行人群健康調查,并根據環境中現有污染物及建設項目將排放污染 物的特性選定調查指標”。自然之友說,在天津市環保局官方網站公示的該項目環評報告書全本中,并未把“人群健康”這一環境要素納入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只字 未提對周邊居民身體健康的風險問題,隱瞞農田、果園和幼兒園學校等敏感目標。
“據環評專業人士測算,位于項目煙囪南側約1700m處的大安鎮 東九戶村幼兒園、位于項目煙囪東南側約2000m處的東九戶村中心小學正位于大氣污染物最大落地濃度區域,環評機構卻視而不見,嚴重失職。”自然之友稱, 該項目試生產期間,據周邊村民反映,焚燒廠附近幼兒園、小學的多名兒童以及村民,出現紅疹、紅斑等皮膚不適病癥。
自然之友調查發現,薊縣項 目和處理違反“三同時”制度,大量排放有害人體健康的大氣污染物,未采取健康防范措施,致使周邊兒童、村民身體健康受到嚴重影響,“從保護周邊環 境和保障村民身體健康的角度出發,應當立即責令停止試生產”。自然之友說,薊縣項目試生產違反了環評批復的要求,項目試運行前未按要求進行污染物監測。
天津市環保局《關于對天津市薊縣生活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指出:“項目竣工后,在試運行前須在廠址全年主導風向下風向最近敏 感點及污染物最大落地濃度點附近各設1個監測點進行大氣中二惡英類監測,在廠址區域主導風向的上、下風向各設1個土壤中二惡英類監測點,下風向推薦選擇在 污染物濃度最大落地帶附近的種植土壤。”自然之友認為,由此可見,設置大氣和土壤中二惡英類監測點,檢測和固定相關環境本底值,是薊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 目試運行必不可少的前置條件。
然而,根據天津市環保局《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告知書(編號119)》卻說:“‘薊縣生活項目(一期) 廠址周邊大氣和土壤中的二惡英類監測點設置情況和監測數據’政府信息不存在。”基于上述事實及理由,自然之友認為,環評機構和建設單位采取欺騙手段獲取環 評批復,焚燒廠不符合試生產的相應條件。
自然之友請求天津市環保局,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以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 法律法規的要求,立即責令該項目停止試生產,切實履行環境監管職責。同時,查處環評公眾參與造假行為,將該環評報告書退回建設單位,要求其重新編制,重新 開展公眾參與相關工作,向可能受影響的公眾說明情況、充分征求意見。此外,還要求落實環境防護距離,對附近敏感目標包括基本農田及幼兒園、小學等予以重新 評估;補做環境健康風險評估,提出應急預案,認真回應公害病問題,切實保障“可能受影響的公眾”的環境權益。作為多年市場調查的市場研究機構,長期涉足競爭對手市場信息的監測和調查研究,建立全方位的市場信息收集網絡,搭建國內最完善的數據信息平臺。為企業提供大數據和互聯網+時代的信息化一站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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