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冰島議會審議通過了與中國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冰島政府自由貿易協定》。至此,中冰雙方均已完成各自國內程序。據中國商務部相關負責人透露,該協定有望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實施。
商務部部長高虎城早前曾表示,中冰自貿區的建成不僅有利于推動雙邊經貿關系持續健康發展,而且對深化中歐經貿合作具有重要示范意義。而更多的分析人士也認為,冰島很可能會成為中國產品進入歐盟的一個“跳板”。
作為我國與歐洲國家所簽署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為何率先從冰島破題?中冰FTA模式又具有怎樣的借鑒意義?
劍指為何
自由貿易區是區域內國家進行經濟合作最常用的合作形式,但中冰FTA的簽署卻始終受到西方媒體的重點關注。他們認為,鑒于冰島位于北極的特殊區位,中國與冰島建立自貿區并非出于經貿利益考慮,真實意圖在于借冰島“撬開”北極大門。中國商務部曾就此回應說,中冰自貿協定不涉及北極問題,至于國外個別媒體的猜測,也只能是猜測。
相比冰島所帶來的地緣政治等方面的非傳統收益,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國際貿易研究室主任東艷認為,中冰FTA的簽訂恰恰是中國加快自由貿易區戰略的體現。
近年來,在美國等大國的引領下,區域一體化浪潮快速推進,TPP(跨太平洋(601099,股吧)戰略經濟伙伴協定)、TTIP(跨大西洋(600558,股吧)貿易與投資伙伴協定)等概念層出不窮。但需注意的是,這些協定在經濟上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對伙伴國形成貿易創造和投資創造,而對區外國家形成貿易轉移和投資轉移。
東艷對新金融記者表示,區域一體化是各國謀求在地緣政治中有利地位的一個平臺。從某種角度說,美國主導的TPP談判使我國處于被動地位,因此我國開始采取更加積極的自由貿易區戰略,除了重視同東亞、亞太周邊的一體化協定談判外,也加強了同各大洲距離較遠國家的雙邊FTA談判,比如與新西蘭、秘魯等國簽署了自貿協定,中冰FTA也是如此。
“中國和冰島經濟結構具有較強的互補性,中國對冰島出口的主要是制造業產品,而冰島對我國出口的主要是海產品,簽訂FTA可以促進雙邊貿易進一步發展。”東艷稱。
根據自貿協定規定,冰島自協定生效之日起,對從中國進口的所有工業品和水產品實施零關稅,這些產品占中國向冰島出口總額的99.77%;與此同時,中國對從冰島進口的7830個稅號產品實施零關稅,這些產品占中方自冰島進口總額的81.56%,其中包括冰島盛產的水產品。
利益考量
冰島是一個人口僅30多萬的小島國。從人口數量上來看,甚至還不如我國的一些小縣城。即便如此,外界似乎還是十分看重中冰自貿協定的示范意義。不少學者認為,作為我國與歐洲國家達成的首個自貿協定,中冰FTA將為我國與歐洲國家經貿合作樹立典范,而我國也可從與小國談判中積累經驗。
中冰FTA談判于2006年12月啟動,2013年1月實質性結束。同年4月,雙方正式簽署協定。不過冰島外交外貿部長斯卡費丁松卻直言,中國與冰島的自由貿易協定模式不一定適用于其他歐洲國家。
東艷認為,中國與冰島簽訂的FTA屬于南北型FTA。從理論上看,南北型FTA對中國的收益要大于南南型FTA。但和中國-新西蘭FTA類似,中國和冰島之間也是一個特殊的南北協定,是一個發展中大國和發達小國間的協議。“中冰FTA的借鑒意義在于,該協定基本上平衡了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利益訴求的協定,包括一些高標準協議條款,并給出了一個協定范本。但是冰島國家規模小,產業結構也比較簡單,和中國互補性強,而這一經濟關系特點與中國和歐盟的一些國家如中德經貿關系等有顯著差異,因此中國與歐盟談判將更加復雜和艱巨。”
盡管中歐FTA談判將十分困難,但東艷認為,TTIP的提出,提升了中歐FTA談判的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中歐在去年11月宣布正式開啟雙邊投資協定的談判,并隨后完成了第一輪接觸。歐盟貿易委員會貿易總司稱,即便歐盟企業在中國正面臨較為困難的商業環境,其中包括市場準入、獲取原材料的門檻、采購等問題,雙方都會在此協定中獲益。
有消息顯示,歐方對投資協定談判的主要目標包括:降低在中國投資的壁壘,以期增加雙邊投資額;提升歐盟在華以及中國在歐投資所受到的保護;提升歐盟投資者在華待遇的法律確定性。
目前,與歐盟開展FTA談判的還有日、美等國。分析人士認為,未來美歐締結FTA的影響可謂巨大。不僅是撤銷關稅的問題,在投資、政府采購、非關稅貿易壁壘、知識產權、環境與就業、競爭性政策等未來貿易規則的制定上,實際上都將出現一個更高層次的國際標準。
對此,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曾提出,堅持雙邊、多邊、區域次區域開放合作,擴大同各國各地區利益匯合點,以周邊為基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改革市場準入、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等管理體制,加快環境保護、投資保護、政府采購、電子商務等新議題談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