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的本質是“信息傳播+廣告盈利”,而B2C的本質卻是零售。用做媒體的思維做電商,這是樂蜂網的商業模式,也正是這種“奇葩”的商業模式,不僅讓樂蜂網背離零售的本質,而且在和最大競爭者聚美優品的比拼中,由強變弱,最后不得不走到委身于人的地步。
2014年2月14日,樂蜂網和唯品會共同宣布,唯品會以投資1.125億美元的代價換取樂蜂網75%的股權。一周后,雙方再次宣布,唯品會以5580萬美元收購樂蜂網的控股公司—東方風行集團的23%股權。自此,作為化妝品垂直B2C巨頭之一的樂蜂網,控制權基本落入唯品會手中。
雖然,作為東方風行集團和樂蜂網創始人的李靜,在給其員工安撫郵件里表示:“這只是一次戰略投資,而不是外部猜測的樂蜂網被出售或者被收購。”但出讓樂蜂網75%股權和母公司東方風行集團23%股份的事實,讓她的這一解釋變得很蒼白。尤其是,收購事件發生之后,東方風行集團原副總裁兼樂蜂網CEO王立成辭職,接替者并非來自李靜的指派,而是唯品會北京公司的總經理張婧。
樂蜂網為什么不能像競爭者聚美優品那樣,去美國納斯達克沖擊IPO,反而會落入被收購的境地?
樂蜂網正在重蹈許多垂直B2C電商的覆轍,很有可能走上“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的中國式電商命運之路:在互聯網紅利和線下零售不夠發達的環境下,B2C電商順勢而起,短期內聚集大量用戶和人氣,但不掙錢。隨后各路競爭對手像雨后春筍般出現,價格戰、公關戰,烽煙四起,結果當然是燒錢,燒錢,再燒錢,換來的是好不容易保持住增長勢頭,但虧損的缺口越來越大,做得大虧得多,逼得這些B2C企業不得不想盡一切辦法尋找最后的出路:再次輸血(新一輪的資本注入)、找一顆大樹(參股并購)。
所謂“前車之鑒后事之師”,實際上,我們在這“算命式”地對樂蜂網的未來進行預測,沒有多大的意義。有意義之處在于:樂蜂網為何會走到這一步?給我們帶來什么啟示?
“達人經濟”模式之誤
說到樂蜂網,其經營模式,可以簡單到用 “達人經濟”這四個字來表達。樂蜂網也許不是第一個把“達人經濟”引入企業運營的電商企業,但肯定是第一個以此作為運作核心的電商企業。
“達人經濟”說到底是粉絲經濟,是娛樂圈用濫的招數,以藝人的面孔、歌喉、演技等為基礎,將藝人短時間內打造為影響力廣的明星,然后販賣影響力,或通過電影、電視、唱片、演唱會,或通過廣告代言等最大程度將影響力貨幣化。樂蜂網的“達人經濟”同樣如此,所不同的是,樂蜂網是要將影響力轉化為在售化妝品的購買力。
樂蜂網最初的商業模式看似非常完美:以電視節目內容為支撐(東方風行集團),發展自有品牌(靜佳品牌)和電子商務(樂蜂網)。樂蜂網做的是,將李靜在電視節目積累的影響力,通過化妝品銷售轉化為真金白銀的輔助手段。
這里,有一個被忽略的事實:樂蜂網的“達人”基本來自電視娛樂圈,影響的是電視屏幕前的用戶,但樂蜂網面向的是年輕互聯網用戶,二者重疊度不高,電視娛樂圈的“達人”對線上用戶的影響力有限。用電商的術語來說,李靜電視節目的引流效果有限,而且隨著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這一效果被稀釋得越來越明顯。
此外,一個關鍵的問題在于,從互聯網經濟Come-Stay-Pay(引流—轉化—支付)的簡明操作公式來看,“達人”解決的僅僅是Come的問題,但不能解決Stay、Pay的問題,Stay和Pay還得依靠很強的互聯網運營能力和供應鏈整合能力。現在看來,雖然吃的是電視粉絲經濟的飯,但李靜對互聯網粉絲經濟如何玩顯然還沒摸著門道。
很顯然,不是達人經濟不靠譜,而是李靜是以電視達人經濟的模式玩互聯網達人經濟,種橘得枳也就不奇怪。
娛樂與零售之界模糊
此次樂蜂網被唯品會兼并,不是壞事。相對來說,唯品會的互聯網基因遠強于樂蜂網,背靠唯品會這棵大樹,比樂蜂網按自己的方式單打獨斗肯定要強。
站在李靜和東方風行集團角度,由唯品會控股樂蜂網和參股樂蜂網控股公司東方風行集團,是相對較優選擇。東方風行集團有三大業務板塊:以電視節目內容制作為核心的旗下東方風行集團傳媒公司,自有化妝品品牌的靜佳和電商平臺樂蜂網。樂蜂網本質上是渠道品牌,靜佳則是做產品品牌,渠道靠流轉速度賺錢,產品靠品牌溢價賺錢,二者商業邏輯完全不同。此前,由于化妝品品牌市場的高門檻和相對較高的集中度,作為一個全新的化妝品品牌,靜佳幾乎全部的營銷推廣和銷售資源都集中在樂蜂網,樂蜂網既做渠道又做產品,渠道要做的是低價、快速周轉,產品要做的是高溢價、品牌運營,在一個平臺和實體下,很難同時兼顧二者的發展。
更有意思的是,包括李靜在內的東方風行集團高層,把樂蜂網既不當成渠道品牌,也不當成產品品牌去做,而是當成媒體去做。樂蜂網前CEO王立成在公開發言和媒體訪談中多次強調:“樂蜂網的DNA不是化妝品電商的DNA,也不是渠道的DNA,我們的DNA是一個媒體公司,一個娛樂公司。”正因如此,樂蜂網在2012年下半年就重點轉向達人經濟,而且要做大達人經濟。公開資料顯示,樂蜂網先后簽了10多位明星、300多位達人。媒體的本質是“信息傳播+廣告盈利”,B2C的本質卻是零售,以做媒體的方式做電商,彎子繞得太大。這自然讓樂蜂網偏離在線零售越來越遠,與最大競爭者的聚美優品的距離越拉越大。從這個意義來說,并購前的樂蜂網處境不佳,是因為既不夠電子也不夠商務,也不夠媒體(明星達人太多,而自身運營能力有限,無法做透)。
對于李靜和東方風行集團來說,把樂蜂的控股權交給唯品會,讓更專業的人來操盤,而自己則把精力專注于更擅長的電視內容制作,以及自己的夢想—打造屬于中國人自己的美妝品牌靜佳,無疑是最佳選擇。同時,通過唯品會參股東方風行集團的方式,還可以保持住“電視節目+自主品牌+電商”的三位一體的業務結構,何樂而不為?
只有第一,沒有第二!
樂蜂網控股權易主事件,在電商領域產生的影響,不亞于當年蘇寧易購并購紅孩子事件,加上眾多垂直B2C電商“轟轟烈烈地來又悄悄地去”,不禁讓我們浮現出這樣的疑問:1. 垂直B2C的價值在哪?2. 互聯網的出現到底讓市場更為集中還是更為離散?
紅孩子、初刻、酷運動、永輝生鮮電商、西米網等,有兩個共同的特征:一是“生前”都是專注于某一品類或者領域的垂直B2C,二是現在都“沒了”。如果把最近五年知名不知名的垂直B2C“死亡名單”全部列出來,恐怕兩頁A4紙都不夠用。在京東、天貓等龐然大物橫掃一切的世界,垂直B2C的價值到底在哪?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和君咨詢合伙人許寧認為,垂直B2C不可能被綜合平臺完全替代,各自有各自生存之道,就像線下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與專賣店、便利店并行不悖一樣,但前提是垂直B2C要有足夠高的創新價值,形成足夠深的護城河,從而有足夠強的盈利能力。只會打價格戰、燒錢做規模的垂直B2C,必將在綜合B2C的圍剿之下毫無還手之力,最終死于低價。
但互聯網“自由、開放”的特征決定了“只有第一、沒有第二”。互聯網經濟在產品上是“長尾理論”,但在競爭格局上,卻是加強版的“馬太效應”,尤其在B2C領域更是如此。在某些專業領域,即使能容納垂直B2C,也只能容納不超過兩家的大型垂直B2C,贏者通吃,通吃用戶資源和供應商資源。很明顯,互聯網在加劇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