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家安監總局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發布會,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介紹,青島中石化“11·22”特大事故調查工作已結束,將在近期公布結果。他透露,這起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事故共造成62人遇難,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5億元。
調查
事故調查歷時一個半月
黃毅介紹,歷時一個半月的事故調查工作已經結束并向國務院提交了事故調查報告。在國務院正式批復之后,調查報告即可向社會公布。“屆時楊棟梁局長在現場所提出的一連串問題都會在調查報告中找到答案。”黃毅說。
原因
現場處置產生火花引爆暗渠油氣
黃毅介紹,這起事故被認定為責任事故,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輸油管路與排水暗渠交匯處管道腐蝕變薄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同時,所揮發的油氣與暗渠當中的空氣混合形成易燃易爆的氣體,在相對封閉的空間內集聚。在現場處置時,工作人員使用了不防爆的液壓破碎錘,在暗渠蓋板上進行鉆孔粉碎,產生撞擊火花,引爆了暗渠的油氣。從原油泄漏到爆炸八個多小時內,排水渠中的混合氣體受到排水倒灌的影響,在排水暗渠當中蔓延擴散,從而導致在大范圍內連續發生爆炸。
問題
暴露規劃不合理、處置不力等問題
黃毅說,事故暴露的突出問題有四個方面:一是對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不負責,尤其是對輸油管道與排水暗渠交匯處存在的重大隱患沒有進行徹底排查和整改。企業有責任,政府監管部門也有責任。
二是應急處置不力。原油泄漏到爆炸八個多小時,其間從企業到政府的有關部門對事故風險研判失誤,沒有及時采取封路警戒的措施,也沒有及時通知疏散周邊的群眾。
三是違規違章作業。現場處置人員沒有對暗渠內的油氣進行檢測就冒險作業,而且采用非防爆的工具進行施工,從而導致油氣爆炸。
四是規劃設計不合理,事故發生地段規劃建設非常混亂,油氣管道與周邊建筑物距離太近,特別是輸油管道與暗渠交叉工程設計不合理,存在重大隱患。設計部門、市政部門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排查
3000家企業查出隱患近2萬項
針對這一事件,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部署了針對沿海沿江石化企業、石油庫以及輸油碼頭安全生產的專項檢查工作。黃毅表示,檢查中發現了類似的問題,目前655條總里程10.2萬公里的油氣長輸管線,運行最長的已經達到了40多年,有些管道已經銹蝕、變薄。有些輸油管線與城市的管網交叉重疊,存在很多隱患。針對3000家石化企業和石油庫的檢查共查出隱患近2萬項,目前正在整改,安監總局也還在安排繼續深入排查工作。
相關新聞
去年央企事故多 總部對企業監管存漏洞
安監總局2013年下達近10億元資金用于建設16支中央企業應急救援隊伍。黃毅指出,去年中央企業發生的事故比較多,暴露的問題也比較多。一些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不力,往往出現在企業或者當地政府采取的措施不力。
黃毅介紹,中央企業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對隱患的排查治理有的不認真,特別是總部對于下屬企業的安全監管還存在漏洞。地方政府對當地中央企業屬地監管并不到位,央企內部對于事故的查處力度也不足。黃毅還表示,部分中央企業層級較多,在工程項目的承包上層層轉包,使一些不具備資質的隊伍、單位承攬工程項目,有些事故就發生在這些單位。
針對瞞報現象,黃毅說,對所有瞞報都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發現一起嚴懲一起,絕不姑息遷就,讓瞞報事故的行為如過街老鼠無處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