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伊能靜不滿照片被擅自用作宣傳無痛人流等婦科項目,起訴北京賽康門診部的經營者索賠30.3萬元,并要求登報公開道歉。昨天,通州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昨天,伊能靜委托律師代為出庭。伊能靜訴稱,她于2013年10月獲知,北京賽康門診部的經營者吳先生在未經她允許的情況下,在對外宣傳雜志《賽康有約雜志精選》的封面二中,擅自使用她的照片用于商業宣傳。該雜志用于介紹宣傳該門診部“無痛人流、前列腺疾病、處女膜修復、婦科炎癥、宮頸糜爛”等各項婦科、男科診療項目。
伊能靜認為,吳先生的上述行為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和名譽權,給她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故起訴要求吳先生收回銷毀涉嫌侵權雜志;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向她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她經濟損失、精神損失費等共計30.3萬元。
法庭上,吳先生的代理人稱,涉案雜志是2013年10月印刷的,版面設計者未注意到是伊能靜的照片。被告代理人還稱,雜志印刷的冊數很少,只有50冊,只是在門診內部供患者取閱。被告沒有因使用該照片而獲利,如果賠償,只同意賠3000元到5000元,同意道歉,但是不同意登報道歉。
對此,伊能靜一方稱,雜志封二專題的時間是應五一的健康大禮包活動,印刷應該在五一前。被告代理律師說,發行量是一二百冊。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