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 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
北京3月9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9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張德江委員長向大會報告工作。
習近平、李克強、俞正聲、劉云山、王岐山、張高麗等在主席臺就座。
張德江在報告中說,過去一年,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常委會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貫徹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認真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在以往基礎上推動人大工作邁出新步伐,實現本屆常委會工作的良好開局,為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了積極貢獻。
張德江從7個方面回顧了過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一是統籌部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在深刻分析人大工作新形勢新任務的基礎上,提出了本屆常委會工作的總體思路、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務,努力為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提供有力保障。二是以提高立法質量為核心,立法工作邁出新步伐。一年來,常委會審議了15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通過了其中的10件;涉及修改21部法律,新制定2部法律。常委會把提高立法質量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強法律的可執行性、可操作性,探索法律出臺前評估工作,完善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見機制,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不斷提高。三是以增強監督實效為重點,監督工作取得新進展。一年來,共聽取審議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15個工作報告,檢查4部法律實施情況,組織開展3次專題詢問和5次專題調研。四是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執行職務,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完善代表聯系群眾制度,健全常委會聯系代表制度,做好代表議案審議和建議辦理工作,高度重視代表學習培訓。五是服從服務于國家外交大局,做好人大對外交往工作。六是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研究,改進人大新聞宣傳工作。七是切實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
2013年立法工作亮點
常委會審議了15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通過了其中的10件;涉及修改21部法律,新制定2部法律。
● 制定旅游法、特種設備安全法
● 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標法等
● 廢止勞動教養制度
● 通過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 審議通過了關于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
2014年立法計劃
● 修改預算法
● 修改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
● 修改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
● 修改立法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產法、證券法、廣告法、軍事設施保護法、教育法等
● 制定資產評估法、航道法、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期貨法、糧食法、中醫藥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