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稱,經中共中央紀委立案檢查,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巨額賄賂,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發布
郭有明收受巨額賄賂
據昨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郭有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收受巨額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巨額錢物;道德敗壞。
郭有明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郭有明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幕后
郭落馬或涉三峽工程
據報道,盡管郭有明早在2011年就當上了湖北省副省長,但其工作重心仍在宜昌。直到2012年7月,他才正式分管全省有關事務。郭有明作為副省長分管國土資源、水利、三峽辦(經協辦)、南水北調局等部門。
報道稱,湖北當地紀律監察部門有關知情人士表示,郭有明被查與其在宜昌工作期間的關系較大,與三峽全通(全稱“宜昌三峽全通涂鍍板股份有限公司”)事件有一定關聯。
三峽全通曾是郭有明在宜昌擔任主要領導期間的最大“政績工程”。三峽全通總投資額達200億元,是宜昌最大招商項目和湖北省第二大民企。但記者早前詳細查閱其工商登記資料卻發現,企業負責人盲目貪大、“虛胖”成癮,加之地方行政職能部門監督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并糾正問題,最終釀成“全通停產悲劇”。
湖北政壇知情人士曾對《21世紀經濟報道》稱,郭有明案發,與其在水利系統的工作有涉。水利事業,在湖北省地位特殊,除了有三峽工程、南水北調工程之外,湖北還有湖泊、河流等極為豐富的水域資源,湖北號稱“千湖之省”。
此外,郭有明被查,或還涉及一些土地項目。郭出事后,部分地產商被帶走談話協助調查,土地相關項目或涉及面較廣。據媒體報道,郭有明主政宜昌時招商引資的另一大型房地產項目——龍盤湖生態旅游度假區在建設過程中,也存在種種涉及土地規劃的違規問題,曾因涉嫌違規批建別墅和高爾夫球場,而被國土資源部通報批評。
報道稱,記者從多個獨立信源處獲悉,截至3月,郭有明涉案金額數以億計,而由于尚未移交司法,這一數據可能仍是不完全統計。湖北當地紀律監察部門有關知情人士透露,土地問題、三峽全通問題僅僅只是郭有明案的冰山一角。
宜昌高官被查或涉案
今年1月6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長鄭興華(女)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4月1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中紀委宜昌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宏強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據報道,一名消息人士透露,鄭興華因郭有明案牽出落馬,主要是經濟問題,鄭興華案屬于郭有明案的“案中案”,由中紀委直接督辦。
鄭興華與郭有明的官場交集持續多年,1999年起鄭興華在宜昌任職,先后擔任市政府副秘書長、國土局局長、副市長等職務,是宜昌市政府唯一的女性領導。郭有明則從2000年6月開始主政宜昌,兩人共事時間長達13年。
王宏強是繼郭有明、鄭興華之后,第三個落馬的宜昌高級官員。當地政界知情人士曾對媒體記者表示,與郭有明、鄭興華一樣,王宏強被查亦與土地問題有關。因與郭有明存在交集,王的落馬亦受到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