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察機關15日對“歲月”號客輪發生海難時的船長等4名船員提出謀殺指控,指認他們拋下乘客、率先棄船逃生。此外,其余11名船員受到過失致人傷亡、違反海難救助法等指控。
未履職導致乘客死亡
受到謀殺指控的是“歲月”號船長李俊錫、客輪一等航海師、二等航海師以及輪機長。檢察人員指認4人在“歲月”號下沉時離船逃生,卻告知乘客留在原處。
負責檢察官安尚敦(音譯)說:“船長、一等航海師、二等航海師和輪機長在乘客離開前逃生,導致重大傷亡”。
“船長應該親自指揮駕駛,卻把這一工作交給了三副,這是嚴重的疏失,”他說,“謀殺指控是因為他們未履行援助和解救(乘客)的職責,導致乘客死亡。”
李俊錫同時被控違反海難救助法、違反職業操守等。
韓聯社稱,若罪名成立,李俊錫等人將面臨最高終身監禁懲罰。法新社說,4人面臨的最高刑罰是死刑,但即使法院作出判決,執行可能性不大。
隱瞞救援船抵達消息
韓國《文化日報》援引調查人員的話稱,李俊錫等4人不但沒有向乘客發出逃生指令,甚至對乘客隱瞞了一艘救援船已經抵達的消息。他們十分清楚在發生船難時船員應該最后撤離,因此在逃生前脫下了船員制服,換上便裝。
《文化日報》說,在海事安全部門下令要求船員幫助乘客撤離后,李俊錫等人沒有采取任何措施,登上第一艘救援船逃生。
“歲月”號事故發生后,韓國當局逮捕李俊錫等全部15名生還的航務人員。除李俊錫等4人外,其余11名船員受到過失致人傷亡、違反海難救助法等指控。安尚敦說,部分船員在接受調查時承認,“他們當時想的是自己的性命”。
對這些船員的庭審將在光州進行,庭審日期尚未確定。
對船主長子發A級通緝令
除船員外,檢察人員眼下的調查對象還包括“歲月”號所屬清海鎮海運公司以及政府相關監管部門。一名官員說,檢察人員正在尋求逮捕清海鎮海運公司所有者的家族成員。
韓國仁川地方檢察廳特別調查小組14日表示,已對清海鎮海運公司會長俞炳彥的長子俞大鈞(音譯)發布A級通緝令。俞大鈞先前拒絕檢方傳喚,現下落不明。
調查小組14日稱,俞大鈞有偷渡可能,現已在全境通緝俞大鈞。
為防止俞大鈞偷渡,檢方以仁川和平澤等主要港口所在地為中心,加強了監控。檢方表示,現正全力追捕。
檢方指認,俞大鈞成立離岸公司,多年來通過30余家子公司非法籌集巨額資金,但沒有想到他會在接到檢方傳喚后會潛逃。
檢方還傳喚俞炳彥16日以嫌疑人身份到檢察廳接受調查,現不清楚俞炳彥是否會接受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