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南縣孕婦為夫獵艷殺人案一審宣判。被告人白云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被告人譚蓓蓓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面對判決結果,記者第一時間對押解法警、胡依萱的家人進行了采訪。
胡父在電話中說:“我和孩子她媽對這個判決結果有心理準備。但還是希望法院同樣判決譚蓓蓓死刑。”
據一路押解、陪同庭審的法警徐振楠介紹:“聽到判決的那一瞬間,白云江害怕得腿肚子直哆嗦,要不是我扶他,他肯定支撐不住。給我的感覺是,他當時的腦袋是空的,已經崩潰。整個過程中,他不斷地蹙眉、不斷地搖頭。在法庭上,他什么也沒說,只是在法官問他是否提出上訴后,聲音無力地回答了一句‘上訴’。”
而據在場的法警和旁聽人員介紹,譚蓓蓓的表現則比她丈夫平靜得多。據徐振楠介紹,在法庭宣判的半個小時里,譚蓓蓓始終低著頭,低垂著眼瞼,臉上沒有任何表情、肢體也沒有任何動作,看不出她在想什么。這不禁讓記者回想起采訪中,樺南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李偉眼中的那個譚蓓蓓,“冷血”、“鎮定”。
令徐振楠印象最深的一幕是,在法庭外的走廊里,白、譚二人前后走出法庭的間隙,譚蓓蓓回頭瞟了一眼白云江,在沒有對視的情況下,譚蓓蓓對白云江平靜地說:“我一直都在想著你,是我對不起你,我在胳膊上刻了你的名字。”聽到這話,白云江顫抖著聲音說:“我也在胳膊上刻了你的名字。”“說這話的時候,二人的臉上均沒有任何表情,隨后他們被押解上車。”
據法警回憶,12日開庭當天,白云江就曾表示想見譚蓓蓓一面,被法警拒絕了。聽完審判結果返回看守所的路上,白云江同樣沒有說話,只是搖頭,說“不信這個現實”。
坐在電腦前,記者的腦海中反復出現二人在法庭外遇到的情景。也許在旁人眼中,這種幾乎于變態愛戀的方式讓人無法理解,但又似乎讓他們刻骨銘心。刻的那一瞬間,他們想的是什么?有愛戀?有悔恨?可能更多的是對這個世界的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