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6月25日電 江西會昌縣“6·2”一家五口被殺案嫌犯劉某春,近日被會昌縣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批準逮捕。據檢察機關披露,因鄰居所種竹子影響劉某春家玉米地采光,雙方發生矛盾后釀血案。
據會昌縣檢察院介紹,劉某春的鄰居劉某發在田坎旁所種竹子,影響劉某春玉米的采光,雙方產生矛盾。2014年6月2日14時許,劉某春持電鋸及柴刀至自家的玉米地,砍除越過玉米地的竹子,劉某發的妻子高某見后即對劉某春進行謾罵,劉某春隨即將高某殺害。劉某發見劉某春對妻子高某行兇,立刻從家里趕向劉某春玉米地欲與其理論,途中在河坎與劉某春遭遇,劉某春又將其殺害。
殺害劉某發后,犯罪嫌疑人劉某春發現劉某發的兩名孫子和一名孫女向其行兇處觀望,劉某春認為劉某發的孫子女長大后定然找其后代報仇,于是劉某春又竄至劉某發家,將躲藏在屋后的劉某發三個孫子、孫女殺害。
犯罪嫌疑人劉某春殺害上述五人后向廣東方向倉皇逃竄。2014年6月4日晚,會昌縣公安機關在廣東省揭陽市揭西縣某地一出租屋內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春抓捕歸案。
會昌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劉某春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利,將老幼五人殘忍殺害,涉嫌故意殺人罪,手段特別殘忍,后果特別嚴重,影響極其惡劣,社會危險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