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軍方情報站長,廣東電白籍男子林曉平在深圳以買賣軍車、建軍產房為名,詐騙近千萬元。
多名受害者是通過深圳政法系統一名官員結識林曉平的,對其身份信以為真。因有深圳市政法系統人員卷入,為更公正地審理此案,廣東省檢察院商請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同意,此案決定由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予以審查起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林曉平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處罰金80萬元。林曉平不服提起上訴。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林曉平的上訴,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稱攬工程需繳保證金借走百萬后玩失蹤
法院審理查明的內容顯示,1966年出生的林曉平,是廣東電白人。1999年,林曉平就曾假冒某軍區后勤部中校,化名林小平,結識了深圳某消防器材公司老板曹某。曹某稱,林曉平經常穿軍裝,強調軍方身份,還曾做過警備區的一些工程,因此對林曉平的軍人身份信以為真。
2004年7月,林曉平稱要掛靠在中建四局,承攬軍產房———僑香路鴻新花園的建設,承包后可將消防工程給曹某做。但他同時表示,當時資金緊張,無法繳納保證金,希望曹某借些錢。
基于對林曉平身份的信任,曹某共借給林曉平人民幣91.5萬元和港幣5萬元。可2004年9月后,林曉平就玩起了失蹤,手機號也變成空號。曹某去工地了解,開發商說已有幾個人來問林曉平的事,都是被林曉平以工程和項目為誘餌詐騙錢財。
偵查機關向部隊方面了解到,軍產房鴻新花園三期工程,林曉平代表中建四局投標并中標,但此后因為其他原因而廢標,廢標后招標方已退還保證金并補償了中建四局約200萬元。
謊稱建軍產房找人合作騙得4人800多萬元
詐騙得手,林曉平并未停手。2009年10月前后,林曉平又稱在南山區龍珠大道龍珠醫院正門口有一塊地,屬于軍產地塊,要建經濟適用房,需找人合作。
在深圳市政法系統一名官員張某引薦下,受害人王某、劉某、蘇某和李某相繼結識了林曉平,這時林曉平假冒的是某軍區情報站長,4受害人對其身份信以為真,并對軍產房的開發產生了興趣。
在張某的牽線搭橋之下,受害人多次與林曉平商量合作軍產房事宜。其中多次商談的地址,就選在張某位于政法機關的辦公室內。
2009年11月,林曉平騙得王某港幣144萬和人民幣15萬元。2010年6月,林曉平又騙得了劉某220萬元。2011年4月,林曉平騙得蘇某人民幣500萬元。
除了通過建設龍珠大道軍產房行騙外,林曉平還謊稱可以低價出售奧迪軍車,騙得李某10萬元。
真相
“情報站長”身份被戳穿 曾蹲獄1年
連續行騙得手后,林曉平遲遲未能兌現承諾。為了應對合作伙伴的追問,林曉平多次以大運會、軍隊換屆、以及十八大換屆等為理由,推脫稱正在辦理中。
在2012年2月,受害者蘇某通過朋友打聽,才知道軍方在龍珠醫院門口根本沒有項目,于是向某軍區保衛部報案。2012年6月8日,蘇某約林曉平見面吃飯,隨即通知軍方,將林曉平抓獲,并繳獲懸掛“廣K33098”軍牌的飛度 小轎車一輛。
部隊方面出具的證明顯示,林曉平并非現役軍人。林曉平還因為聚眾斗毆被福田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在2009年4月5日才釋放。
其所用軍牌車也被查出系假軍牌,車輛實際牌照為粵K JH 798,登記車主系高州一家房地產公司。該公司證明稱,車輛系被林曉平騙走,事發后已經報案。
軍方還證實,他們在龍珠醫院處根本沒有未開發的空地。經深圳市規土委證實,該地塊系政府用地,一部分使用人為南山區教育局,另一部分系深圳市田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征地返還地。
牽線官員張某:相識十多年我也被他騙了
這名深圳市政法系統官員張某事后稱,他也是被林曉平騙了。1995年他就結識林曉平,當時林曉平自稱是某軍區駐深圳情報站長,平時穿軍服,駕駛過很多軍牌車,林曉平的辦公室內也放了多張與領導的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