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廣西玉林市興業縣發生在押人員“越獄”事件,18名在押人員通過挖地道的方式集體逃出強制戒毒所。
事發后24小內逃脫人員已被抓獲歸案,目前戒毒所負相關責任的3名領導已被免職,另有3名民警被停職、5名協警被辭退。
據報道,興業縣公安局副局長李智介紹,這起事件發生在興業縣強制戒毒所、拘留所,兩所聯署辦公。6月24日晚間,18名玉林博白籍在押人員在監舍內用床板等硬物挖洞爬出監舍,然后爬出監舍外一堵5米多高的圍墻,最終逃離。
據悉,這些出逃在押人員在強制戒毒所內接受為期2年的強制戒毒,此前他們已挖地道密謀逃跑,而泥土亦被藏匿于床底之下。
興業縣公安局在書面回復澎湃新聞的采訪函時說,6月25日早上,興業縣強制戒毒所值班人員在例行巡查時,發現18名戒毒人員脫逃。興業縣公安局馬上啟動應急工作機制,由玉林市公安局統一指揮,博白公安局的協助,組織警力開展追逃工作,于26日上午將脫逃人員在博白縣捉獲歸案,并關押在博白當地。
興業縣公安局稱,該局近日召開了隊伍作風整頓會議,對在脫逃事件中負有相關責任的3名領導免職,對3名民警做停職處理,并辭退了5名協警。興業縣公安局還稱對監管場所進行了加固,規范了各項監管制度,并在全局民警中開展隊伍教育整頓活動,確保監管場所安全。
跟據公安部2011年發布的《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強制隔離戒毒所是公安機關依法通過行政強制措施為戒毒人員提供科學規范的戒毒治療、心理治療、身體康復訓練和衛生、道德、法制教育,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場所。 該《辦法》規定,強制隔離戒毒所應當建立二十四小時值班巡視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加強巡查,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從事有礙值班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