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遼寧省沈陽市,媽媽阿英(化名)沖進病房跪在病床邊,雙手摟住兒子小謹的一條腿,不停抽搐。
#剁手案今日宣判#一審判決王某某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之前報道:
“太殘忍了!”、“這樣的人槍斃幾回都不多!”(2013年)10月22日,在沈陽醫學院奉天醫院8樓的病房外,大家七嘴八舌地議論著一起令人發指的慘案。當天凌晨兩點左右,十歲男孩小明(化名)被人殘忍地砍下右手,之后行兇者將砍下的右手丟進電熱水壺中烹煮。
記者從醫務人員處了解到,因為小明的斷手經過熱水的烹煮,無法在進行移植。小明已于當天上午進行了截肢手術。但該醫務人員表示,目前小明已經從監護病房轉移到了普通病房。
在病房門口,醫院內不少患者在了解到情況后,表示非常氣憤。有知情人表示:該名行兇的男子今年30歲,是小明母親的男朋友,可能因經濟糾紛導致了慘案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