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6日,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劉畈鄉,翠綠的山野上仍能看到焦黑的死樹。
“誰燒山,誰坐牢。”
7月6日,安徽太湖縣,從縣城到50公里外的劉畈鄉,沿途每隔數百米,可看到類似標語。與此相伴的,是蔥郁植被間,如雀斑一樣被火肆虐過的土地。
近10年來,農民外出務工致使大量土地拋荒,芭茅草瘋長,上墳等原因導致火災頻發,大火正在逐年蠶食有限的林地。
這一勢頭在2014年初達到頂峰。1月22日起,安慶市多地發生森林火災,其中太湖縣發生33起,3天后仍未完全撲滅。這場大火讓安慶官場“地震”,安慶市副市長、林業局局長等多人受處分,太湖縣林業局局長、森林公安局局長被免職。
領導們被處理后,隨之而來是有史以來最嚴厲的防火措施。明火上山,一律拘留;造成后果,一律批捕——成為太湖縣“治火”運動的個性注腳。且現實遠比標語嚴厲,巡防人員甚至等不到人們帶明火上山,就在田間地頭將他們帶走,直接送進拘留所。
今年以來,太湖縣因防火拘留人數達160人,其中136人成為鐵腕“治火”運動的“倒霉鬼”——他們并未引發火災,僅因為在田間焚燒雜草,被“殺雞儆猴”,樹為反面典型。
鐵腕“治火”運動仍在繼續。接下來的秋季森林防火期到來后,監管部門希望繼續以“非常手段”,遏制森林大火,恢復多年來因火災遭到破壞的生態。而人們則擔心,自己會否成為下一個被莫名送入拘留所的人。
田間燒雜草被抓
2014年1月23日(農歷臘月二十三)上午,農歷小年當天,太湖縣劉畈鄉劉畈村村民潘迎九扛著鋤頭,去打理自家準備種春小麥的田地。他沒想到幾個小時后,會被三四個人扭送至拘留所。
“都快過年了,我想早點弄完好去辦年貨。”潘迎九告訴澎湃新聞,當時地里有少許雜草,他覺得沒有必要帶回家,就和往常一樣,用打火機點燃焚燒。就在火快熄滅時,幾個穿制服的人出現了。
“他們說按照上面的規定,要拘留。”潘迎九告訴澎湃新聞,他當時急了,忙著給對方解釋,“我是一個莊稼人,只燒了點雜草,又沒有燒山”。但對方沒有聽他說完,就拽著他上了車。
就在前一天,太湖縣出現多起火情。據《新安晚報(微博)》及旗下的安徽網報道,1月23日、24日又不斷有火情出現,共計33起。其中多處火點被衛星捕捉到,按照相關規定應上報。但太湖縣應急辦、縣林業局均未向安慶市應急辦、市防火辦報告,僅采取自行撲救。
1月24日,安慶市宜秀區大龍山森林公園連續出現16處火情,初步統計,過火面積15公頃。宜秀區林業部門與太湖縣的做法一樣,亦未上報。
此時,慌了神的太湖縣林業局一邊忙著撲火,一邊尋找可能引起火災的火源。潘迎九不幸成為“非常時期”第一個被樹立起來的反面典型。
“當時火都快滅了。”這個50歲的農夫再三強調,他并不覺得焚燒田地里的雜草被拘有何不妥,只是“事先根本不知道燒田地里的草也要拘留,如果知道絕對不會這么做”。
當天晚上,潘迎九被送到太湖縣治安拘留所。“他太冤枉了。”潘迎九的哥哥潘義生為弟弟感到不平。他說,之前從未看到過禁止在田地里焚燒雜草的通知,直到弟弟被抓后第二天,架著擴音器的車子才出現在村子里,高聲宣布禁止違規野外用火。
潘迎九被帶走后,五六十個村民到劉畈鄉政府交涉,要求給一個說法。但村民被告知,這是“上面的規定”。最后家屬要求,必須在過年前將人送回來。
5天后,潘迎九被釋放。這是他平生第一次進拘留所,盡管失去自由的時間不算長,在拘留所也未受到傷害,但他還是覺得自己是“坐過牢的人”,在村子里抬不起頭。
“上山野外使用明火者,一律依法拘留”
拘留潘迎九只是大規模抓捕行動的開始。
1月25日,全市山林大面積著火后,安慶市一日內連發三道“防火令”,次日再發兩道“防火令”。“這在以前是從未有過的。”半年前被免職的太湖縣森林公安局原局長何聲林對澎湃新聞說。
《安慶市森林防火消防工作指揮部令第一號》第二項明確提到:“今后幾日,無論是誰,上山野外使用明火者,一律依法拘留;如使用明火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批捕。”“防火令”的簽發人為安慶市委書記虞愛華和市長魏曉明。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這份文件成了許多新近打出的防火標語的依據,也為隨后展開的大規模抓捕“違規用火”做了鋪墊。
按照《森林防火條例》,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準,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但在今年,罰款變成一律拘留。
對于這樣的鐵腕“治火”,貴州律師李明富認為存在不妥。他說,“防火令”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人身自由權利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最基本權利,依照治安處罰法規定,拘留排在警告、罰款之后,只有行為人的違法行為達到相對嚴重的程度,采取警告和罰款后仍難起作用,才適用拘留。
“如果僅僅依照‘防火令’去抓人就鬧笑話了。”在李明富看來,“這不過是執法者平時怠于履行職責,出現問題后才采取高壓態勢打擊,置法律于不顧,其實還是為了個別領導的政績。”
1月26日下午,安慶市召開森林防火工作緊急電視電話會議,責成分管林業的副市長向市委作深刻檢查,同意安慶市林業局局長引咎辭職,同時還有10多名干部受到免職處理。
時任太湖縣林業局局長何家華、太湖縣森林公安局局長何聲林,均被免去職務。目前,何聲林以黨組成員身份主持工作,私下有同事替他感到委屈,“森林公安主要工作是破案,如果案件沒破追責是應該的,發生火災和他關系有多大呢?”
差不多同時,抓捕野外“違規”用火行動在全市范圍內鋪開。據人民網2014年4月4日報道,安慶市公安機關共處理森林火災責任人432人,其中刑拘87人,逮捕18人,治安拘留237人,行政罰款90人,安慶市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處理力度之大、震懾之強,都是歷史上沒有過的。”
而遭到火災重創的太湖縣執行得尤為嚴厲。何聲林坦言,“(抓的人)可能比別的縣區都要多”。一位要求匿名的鄉林業站工作人員稱,最多的一天抓了8個人,太湖縣拘留所都關不下了,只能送到安慶市去。
澎湃新聞從太湖縣森林公安局獲得的數據顯示,2014年1-6月,太湖縣因防火需要拘留的人數為160人,其中24人為刑事拘留,136人為治安拘留。而在2012年和2013年,刑拘人數分別為12人和19人,治安拘留人數為0。不難看出,防火力度呈逐年嚴控之勢。
何聲林解釋,刑事拘留者一般為引發火災,造成后果的責任人;而治安拘留對象為野外違規用火的人,一般指在森林保護區300米范圍內用火,焚燒田壩雜草的農民是主要群體。
何聲林告訴澎湃新聞,當地破獲的野外火災案件中,有三分之一為上墳引起,將近三分之二為燒田壩引起。對于此次鐵腕“治火”行動,他委婉承認“有些左了”,但同時表示也只能執行上級的規定。
“我們當然都很害怕,不小心就被抓進去了。”劉畈鄉村民潘德明(化名)告訴澎湃新聞,那段時間防火宣傳車經常在村里出沒,村民們避之不及。接受采訪時他要求隱去自己名字,擔心現在說話招致麻煩。
在地里抽根煙都戰戰兢兢
不過,在鐵腕“治火”運動前,太湖縣許多鄉鎮年年失火,已經讓當地民眾見慣不怪,卻又痛心于財產被毀。
在劉畈鄉劉畈村村民胡文學的記憶中,大約從2003年起,山火頻頻出現。當時他還是村里的小組長,每次開會都要反映防火問題,但未得到足夠重視。往往被燒過的山林,次年長出茅草,再次引發火災。
太湖縣山林面積180萬畝,其中荒山16萬畝,因火災形成的荒山占相當比例。村民們估計,近些年來累計因火災導致的荒山可能超過萬畝。太湖縣林業局原局長何家華則說,“很難統計,估計還不止”。
從太湖縣城到劉畈鄉,沿途隨處可以見光禿禿的山丘。胡文學說,這些臨近公路的荒地,多數是山火導致,“以前公路都被兩邊的樹遮住了”。
山林多為上世紀80年代種植的松樹和杉木,每家的林地面積一般在幾畝到到十多畝。樹木成林后原本可以砍伐售賣,帶來收入,但頻發的山火讓村民們多年的盼望毀于一旦。
劉畈鄉至少5位村民告訴澎湃新聞,家里的山林燒過三四次,“只能用來當柴禾了”。村民們說,即使被查明原因的火災,懲罰也多是罰款,未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潘義生家四兄弟的山林共計80余畝,在村里算是造林大戶,但前后3次大火差不多將林木燒光。他告訴澎湃新聞,不知誰引發了火災,也沒有得過任何補償。
今年1月份的大火延綿數個鄉鎮,在胡文學的印象中“燒了三天三夜才熄滅”。“當時天都燒紅了”,他描述火災現場,大火留下的灰燼,迎風飄到數公里外,“就像下雪一樣”。澎湃新聞記者6月初走訪期間,仍能看到被焚燒后枯死的樹木。
這次大火顯然給太湖縣監管部門留下了深刻教訓。領導們被處理后,村民們也跟著受到嚴控。“這是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了”,胡文學說,“以前不怎么管,現在又管過了頭”。
太湖縣林業局原局長何家華告訴澎湃新聞,今年遇到高火險天氣時,全縣每天有4000余名森林防火巡查員進行全天候巡邏,300余名縣直單位干部職工在各重要路口值守,“看到帶有煙花爆竹之類的就進行勸阻”。
但這仍未阻止今年3月劉畈鄉的火災。這次火災將胡文學家的7畝杉木全部焚毀,這些杉木如今已有碗口粗,每棵可以賣到三四十元。胡文學估計,僅他家的損失就在10萬元以上。
事后,他從鄉政府獲得了100多棵樹苗,作為對損失的補償,但更多村民則只能“自認倒霉”。他們感到不滿的是:“為什么每次火災之后,林業局對責任人采取罰款,而我們什么也得不到?”
村民們質疑,一直以來實施的這種監管措施,并沒有起到真正杜絕火災的作用,反而讓監管部門“有利可圖”,變相造成對失火的縱容。
1月25日下發的“防火令”依然生效。太湖縣湯泉鄉林業站站長張珍凡認為,之前采取過罰款、警告措施都不管用,拘留是“迫不得已”,會起到震懾作用,“多數老百姓是支持的,當然,被拘留的肯定不高興。”
“以后在地里抽根煙都要戰戰兢兢的。”事情過去近半年,潘義生為弟弟被抓一事仍耿耿于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