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教育部通報河南開封杞縣、通許縣高考替考舞弊案件有關人員處理結果:數十名涉案違規違紀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和失職、瀆職考試工作人員,被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河南省招辦此前表示,2014年該省已查實違規違紀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人。對此,教育部表示,經河南省相關部門調查,此事是一起中介人員在武漢部分高校招募替考“槍手”,在河南杞縣、通許縣聯系考生家長收費,并與個別考務工作人員串通,進行替考作弊的案件。
5名“被替考學生”家長被撤職
此前,河南省已對10名被替考考生給予取消各科次考試成績、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并將涉案的11名替考槍手上報教育部,建議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此次教育部通報顯示,經公安機關確認的在校大學生替考“槍手”,已分別由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武漢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等高校給予開除學籍處理。
昨日,教育部介紹,河南替考案件中涉案的中介人員王某某、張某某已被控制,并移交司法機關。
從教育部通報中可以看出,河南省對數十名涉案違規違紀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和失職、瀆職考試工作人員,做出了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對被替考考生5名擔任領導職務的家長給予撤銷職務處分,5名一般公務人員家長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多名官員受處開封招辦主任被免
通報顯示,河南省對教育系統內充當牽線人的5名工作人員開除公職,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給予主動交代配合的8名教師處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對未盡到職責,造成替考事件發生的45名監考老師給予記過處分。
同時,河南省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杞縣教體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杞縣教體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等人給予撤職處分,并對杞縣高招辦主任、通許縣高招辦主任、通許縣城關鎮下洼學校校長等3人給予撤職、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此外,河南對負主要領導責任的杞縣教體局局長、通許縣教體局局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杞縣、通許縣分管縣領導和開封市招辦主任等3名處級干部,給予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處分,其中開封市招辦主任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