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賬還不出,便想通過搶劫財物來補漏洞。日前,年輕女子王某就以身試法,在一家奢侈品店內實施搶劫,由于數額巨大,等待她的將是漫長的刑期。近日,黃浦區檢察院以搶劫罪將王某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罰金2萬元。
今年31歲的王某2012年曾因盜竊財物而獲刑1年3個月。出獄后經常使用信用卡進行透支消費,因而欠下了數萬元欠款。面對銀行的催款短信,王某動起了邪念。
今年7月5日下午,王某進入南昌路上的一二手奢侈品商店,挑選了2只愛馬仕皮包和2塊勞力士表,并要求店員進行包裝。店員包裝后要其付款時,王某突然從包里取出電擊棍將兩名店員打傷。兩名店員見狀反抗并呼叫,王某隨即逃離現場,后被路過的群眾抓獲。
到案后,王某交代,自己信用卡欠賬9萬元,無力歸還,便想到搶劫二手奢侈品店再出售賺錢。經鑒定,兩名店員傷勢構成輕微傷。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搶劫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王某系累犯,依法當從重處罰。法庭在綜合考量王某的犯罪手段等因素后,依法做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