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08萬人受災的云南魯甸地震已過去四個多月,寒冬來臨時,地震重災區樂紅鎮村民卻反映災后補助金遲遲未發到位。
魯甸縣政府財政局辦公室工作人員12月18日向記者表示,災后補助金已全數撥到鄉鎮府一級,具體的發放安排由鄉鎮府自行決定。
反映問題的樂紅鎮施初村村民老宋對記者說,按災后公布的規定,災民可以領取兩份補助。“現在25元的補助我們村大部分家庭都領到了,但是15元的補助還沒有領到。”
記者從魯甸縣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處確認了補助金發放政策,即災后補助金發放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應急救援期間,時間為8月3日至12日,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25元,遇難者家屬每人2萬元的撫慰金。第二階段為轉移安置過渡期,從8月13日起,原則上時間3個月,對受災群眾每人每天補助15元。
老宋說:“我向其他村的村民打聽過,我們鎮這15元的補助幾乎都沒收到。”
老宋的這個說法,也得到同村村民老李的證實,老李同樣沒得到15元的補助。
對此,魯甸縣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民政局只負責物資接收發放,資金方面是財政局管理。
隨后記者致電魯甸縣財政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說:“災后補助金已悉數發放到各鄉鎮,且發放時間較早,發放安排由鄉鎮政府辦公室自行決定,具體的情況就不清楚了。”
魯甸縣樂紅鎮政府黨政辦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目前樂紅鎮確實有一部分補助還沒有發放到位。該工作人員說:“25元的補助已經都發給了村民,還有過冬取暖費以及15元的補助沒有發放到位。”
他解釋稱:“我們收集銀行卡號時遇到了很多問題,有的村民沒有銀行卡,所以目前正在收集大家的身份證復印件,準備幫村民辦卡,然后把補助金直接劃給每戶村民。”
同時,他表示,這一項工作計劃在12月底完成,到時候村民就能收到補助金。
另外,老宋提到,規定中補助金是按人頭發放,但是村里有的人家明明有四口人,卻只發了兩份,這種情況很多,是不是“有關系的人才能領到全部的”?
樂紅鎮黨政辦工作人員對此解釋稱,“我們是按照戶口本發放的,有些家庭擁有好幾個戶口,但是住在一起,這種無房戶就領不到補助,因為不在我們評估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