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曝出“鄭州老人被拖出室外,租屋遭強拆,10萬積蓄僅找回3600元”。記者調查發現,這對老夫婦租住的小屋確實被半夜強拆,相鄰小屋中的部分財物被掩埋。目前,該片土地使用權所有者已承認是該公司組織的拆遷,并稱拆除自己公司的房子,不違法。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
老人半夜被強拆者拖出屋
記者來到被拆除的房屋所在地看到,一堆還未開蓋的啤酒以及冰箱、空調、電視等被掩埋在廢墟里,被褥、床墊散落在廢墟上,廢墟旁邊空地上擺放著租戶清理出來的啤酒。
據在這里租住的67歲的張雨聲說,6日凌晨,一伙人踹開房門便把他和住在另一間屋子的老伴兒從屋里拖出來,大概20多分鐘,這里10幾間平房就被拆掉了。
“我當時喊著說,我的錢還在屋里呢,可幾個大漢拖著我們就走,就這樣我攢的10多萬塊錢被埋在屋里了。我們回來后在廢墟里只扒出來3600塊錢。”張雨聲說,“他們要拆遷,也沒有提前通知我們。”
據張雨聲介紹,他靠給別人搬水泥、他老伴兒靠撿破爛為生,租住在這里已經十來年了,這兩年省吃儉用攢的錢,都放在出租屋床下的盒子里。
據做啤酒生意的熊先生介紹,他和另外兩個人租這里的房子做倉庫,今年年初剛進的貨,很多都被埋在廢墟里了,三個人加起來估計損失約50萬元。當記者問及是否與房東簽署有租房協議時,熊先生說,他們已經租了好幾年了,是口頭協議,沒簽書面協議。
“我們知道房東跟公司在談拆遷,但房東說他們談好了,不會強拆,讓我們放心用,誰知道就發生了這事兒,公司要拆房也不提前跟我們說。”熊先生說。
拆遷者稱公司拆自己的房子不違法
據當地社區的一位負責人介紹,這塊地原屬于鄭州糧食一庫,平房是很早以前建的,用于出租給該單位的職工,被拆的一戶房東姓牛,原先單位只允許蓋80平方米自住,后來未經單位允許加蓋了300余平方米。這塊地土地使用權為鄭州糧食局糧食四庫,后改制為河南金農商貿有限公司,由于改制分流,牛家人已不在該公司工作,但一直占用這些房子。
“2012年,為了公司的發展,想把這塊地通過土地部門進行掛牌轉讓,便啟動該片地的拆除工作,給予租戶一定的經濟補償,這片地原有13個住戶,12戶已在2012年便搬走,只剩牛家,他要價比別人高出幾倍,我們無法滿足,后經多次協商未能達成協議。”呂先生說。
在被問及為什么不采取法律途徑讓牛家搬走時,呂先生說,我們拆公司的自有房屋,不需要訴諸法律途徑,這次拆除也不存在違法行為,沒有暴力拆遷,如果給什么人造成了損失,會按照公安機關調查的結果給予賠償。
6名拆遷人員被警方控制
針對這起暴力拆遷事件,法律專家認為,盡管金農公司有權利拆除公司的房屋,但采取了不當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卻侵犯了他人的權利。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楊紅梅說,在拆房前,公司最起碼要履行告知義務,盡管他聲稱聯系不上租戶,但也可以采取第三方公證的方式將相關財物進行妥善保管,否則他要承擔侵權所造成的后果。
“面對牛家遲遲不肯搬遷的情況,公司完全可以起訴牛家,采取合法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樣就能更加公平公正地解決此事,而不至于采取暴力拆除的辦法。”楊紅梅說。
據了解,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已經控制了6名拆遷人員,具體有沒有10萬塊錢及相關財物被埋,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