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因受賄、挪用公款落馬。1月20日晚,周文斌的辯護律師朱明勇在微博上稱,周文斌在近幾日的庭審中,使用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排列組合、誤差理論等,來論證公訴人證據的“荒謬”。他曾是“中國最帥最年輕”的大學校長,主政南昌大學12年。
嫌疑人在法庭上用概率提出質疑,還確切地給出數字,以反駁公訴人提供的證據,這事您聽說過嗎?
做出此事的是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1月20日晚,周文斌的兩名辯護律師之一朱明勇在微博上稱,周文斌在近幾日的庭審中,使用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排列組合、誤差理論等,來論證公訴人證據的“荒謬”。
周文斌生于1960年,研究生學歷,南京大學工學博士(在職),教授,博士生導師,2002年至2013年任南昌大學校長。2013年5月,他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在他被調查后1年零7個月后,2014年12月9日,周文斌案進入庭審階段;至2015年1月20日,已開庭14次。
據悉,周文斌面臨24項指控,涉嫌受賄2000多萬元、挪用公款5800多萬元。周文斌否認了絕大多數自己此前交代的供詞,至1月13日,檢方僅結束了6項有關犯罪事實的舉證工作。可以看出,控辯雙方將進行一場“持久戰”。
周文斌:辦案人員串供
在1月20日的庭審上,周文斌說行賄人和受賄人都曾供述,行賄發生在5月,后來發現5月沒有行賄款來源,雙方筆錄同時改為10月10號左右。根據誤差理論,5月錯到10月絕對誤差為5個月,相對誤差為50%;第二次1號錯到10號,絕對誤差10天,相對誤差為2.8%。兩個人分開審訊,誤差率同時發生同樣的巨大變化,周文斌稱,“只能說辦案人員串供”。
他在庭上進一步計算,行賄人和受賄人都交代說發生在5月份,后來發現都錯了,這概率為1/140;發現5月沒有取款記錄后,雙方同時又同時改為為10月,概率為1/20700。結論:如沒非法取證,兩次同時一致出錯需做兩萬多份筆錄才可能出現。
周文斌還引用馬克思的觀點發表質證意見:“任何一門科學,只有在成功地運用了數學之后,才算達到完善的地步”。他的辯護律師朱明勇稱,周運用了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排列組合、誤差理論,縝密地論證了指控證據的“荒誕無稽”。
周文斌的律師朱明勇在微博上盛贊周文斌,稱“他不僅有嚴密的邏輯思維,縝密的科學方法,寬容理性的表達方式,還有對法律的篤信”。他還多次稱,周文斌是受到了時任江西省委書記蘇榮報復,并在受到江西省紀委辦案人員調查時遭到了刑訊逼供,該案“是江西省有史以來,最大的經濟類冤假錯案”。
“冤案”、“報復”、“關你什么事!”
蘇榮,2007年至2013年任江西省委書記。2013年3月,65歲的他任全國政協副主席。2014年6月14日,中紀委網站發布消息,蘇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周文斌與他的辯護律師把自己被查的原因指向了身在獄中的蘇榮。
媒體此前報道,周文斌在庭上說,在蘇榮主政期間,曾引進了南昌中寰醫院這一港資醫院。然而,醫院建成后卻虧損嚴重。蘇榮曾打電話給周文斌,要求周讓南昌大學收購該醫院。周與南昌大學附屬醫院溝通后,一致認為該醫院難以經營,拒絕了蘇榮的這一要求。
在調離江西的前一天,蘇榮再次提出讓周托管南昌中寰醫院,周再次拒絕。隨后,蘇榮提出,讓周自行辭去南昌大學校長職務,前往江西師范大學或江西財經大學擔任黨委書記。周文斌說可以辭去南昌大學黨委書記一職,但希望留任校長一職。蘇榮對此表示不滿。
周文斌認為,他的這一系列舉措可能得罪了蘇榮。蘇榮在調離江西前,要求江西紀委對周文斌啟動調查。2013年3月19日開始,本案行賄人陸續被抓。次日,蘇榮不再兼任江西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周文斌在庭上稱,江西省紀委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將他羈押了140天。期間,他遭到了刑訊逼供和威脅恐嚇,曾被罰連續站立10天,不準睡覺,也不準坐下。長時間的站立讓他的腳長滿了水泡,兩腿間出現大面積“滲水”現象。辦案人員曾安排四名醫生治療。
他還說,紀委工作人員以抓他的家人為由要挾他做有罪供述,并對他不是黨員的妻子實施“雙規”,同時安排他從百葉窗中觀看他的妻子被帶走的場景。
在這樣的情況下,周文斌承認了受賄的事實。他說,由于受賄行為并不存在,他的所有賬號均無法查到贓款,紀委工作人員就讓他供述稱將賄金還給了相關行賄人。
據《法制晚報》報道,庭審第一天時,周文斌就當庭表示與女商人、撫州某項目公司負責人沈某某關系為情人。公訴人提供的證人證言顯示,沈某某曾分8次收到周文斌850萬元用于投資,其中有600萬血本無歸。
除沈某某外,檢方還出示證詞指控周文斌與陳某等5人存在“特殊”關系,曾先后將受賄所得的錢款贈予這5名女子。
對此,周文斌反應激烈,“我抗議!這侮辱了我的人格,侵犯我的隱私,這屬于我個人的情感問題和家庭生活。”公訴人隨后又向周文斌發問,“此前你反復提及自己如何關心妻子,不知你妻子知道這幾名女子時會作何感想?”
周文斌聽后,沖著公訴人吼了一聲:“關你什么事!”
庭審案例:第9天,只承認拿了10萬港幣
面對“給6名情人錢款”的指控,周文斌情緒激動,但當面對受賄指控時,又恢復了他的“縝密”。觀察者網發現,在庭審第9天,即1月12日,公訴人接連拿出兩組證據,舉證周文斌在南昌大學新校區工程承建中,收受兩家建筑公司賄賂共計人民幣790萬元、港幣30萬元。不過,周文斌當庭僅承認自己收受了10萬元港幣的賄賂,稱其余供述均是“為了保護妻子吳某不受逼供”而虛構的。
這兩組證據的證人分別是汕頭某公司的林某某與建筑商陳某某,證詞及書面證據顯示,他們分別從周文斌手中獲得6億元與2.5億元的項目。
在證詞中,這兩人行賄均使用現金,不時有30萬、50萬甚至100萬這樣的巨款,放在紙袋或紙箱中,當面交給周文斌。而周文斌僅承認收了其中10萬港幣賄賂,其余均是虛構的。
辯方律師稱證據作假 公訴人:請仔細看
另一個庭審細節,是周文斌的律師稱公訴人的證據作假,并稱“作假作的人神共憤”。然而公訴人指出,明明是辯護律師沒有認真閱卷。
這發生在1月15日。辯護律師表示公訴有一段證詞沒有念,那就是香港多倫多公司(音)王某在香港會展中心茶座給了周文斌6萬元港幣這一段。沒有念的原因就是因為這是事實明確的偽證,因為“周文斌那段時間根本沒有去過香港,進出香港的任何記錄都沒有,怎么能在香港接受賄賂?”
辯護律師還向法庭“爆料”稱,王某快被打死了,已經被送到醫院了。王某的證詞都是在酷刑逼供下出來的,有錄音有錄像,全世界都會因此震驚,如果法庭敢公開,就能知道王某偽證的出處。
隨后,辯護律師越說越氣,質問一家用港幣交易的香港公司怎么能夠從公司備用金里提出人民幣來賄賂,而且100萬元的支出還不需要提供發票報賬。辯護律師稱,這個案子已經“作假作得人神共憤”,一點基本的常識都沒有,稱如果這個行賄存在,應該將這個線索通知給香港的廉政公署。
公訴人隨后的話卻讓周文斌、旁聽席,甚至辯護律師也大吃一驚。
公訴人指出,辯護律師根本就沒有仔細閱卷,因為關于王某在香港公司提取人民幣這段證詞之后,還有另外一證詞。那就是王某補充稱自己是公司的大股東,當時是以借款的形式從公司借出的錢,之后財務部門會直接從他的年底分紅里面扣除,所以不需要提交發票。此外,王某從公司開出的是65萬元的港幣支票,后來從香港匯豐銀行按照當時人民幣的匯率轉提出了人民幣。
公訴人表示,所有證據都寫得明明白白,稱辯護律師沒有認真閱卷,隨便開口鬧出了一個大笑話,這是對法律的不嚴謹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