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深化改革決定第七條“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有這樣一句話:深化企業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制度改革。這個提法,和13年前的三項制度改革相比,并沒有多少新意,現在重新提出,說明十幾年的國企改革中這些問題并沒有實質性進展,也說明這些問題已成國企的頑疾,現在仍然必須下大力氣進行整治。
第一點,員工能進能出問題
在進人方面,國企存在問題真的不少。大家都知道,最近大慶油田鬧了個大笑話,僅僅調整了“子承父業”的招聘政策,職工家長們就不愿意,就開始上訪堵門。國家從1996年就開始不再實行畢業生包分配政策,到現在已經18年,而國企卻仍在變相為企業子女包分配。這樣的情況并非大慶獨有,很多國企尤其央企都普遍存在,導致國企的家族化和世襲制問題越來越嚴重。
能進還好說,能出就不是那么容易。國企多年來就沒有建立真正的競爭上崗淘汰機制,凡是從國企出走的人,只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主動辭職的,不和你玩了,炒了國企的魷魚;第二種是違法犯罪了,被判刑了,沒辦法只好把人家除名。除了這兩種情況,基本沒有其他情況。不管進來的是不是天天混日子,國企也沒有采取什么措施把人家怎么樣。
怎么來解決能進能出的問題?用人必須市場化,再不要為了安置子女而像大慶這樣做,真正把企業需要的人才引進來、留得住。建立全員競爭上崗機制,這個機制其實也已經喊了幾十年了,到了該落實到位的時候了,不要再糊弄自己。國企過去總強調安置效益和社會效益,如果自身都難以生存,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盡管這個問題很棘手,但起碼也得有個可行的整體規劃,并切實得到落實。
第二點,干部能上能下問題
干部能上能下,可以毫不客氣地說,在實際執行中基本上就是句空話。國企干部怎么上的?上級任命的。形式上是組織部門考察、民主評議等,其實是國企一把手的提名圈定。長此以往,在這樣的環境里,當然是那些善于拉幫結派、阿諛奉承、投機鉆營的人的天堂,而那些真正埋頭苦干的人卻很難得到提拔重用。
國企干部怎么下的?貪污了,受賄了,被投進了監獄,于是被迫離開了職位。所以,國企干部的下臺,從來沒有因為能力差、水平低而下去的,即使不能勝任,也就是做個平級調動。和普通職工只能進不能出一樣,干部是只能上不能下,除非自己違法犯罪。
這個問題的解決,一是必須去除國企行政化問題,取消國企從低到高各級經營管理者的干部級別,不再對應政府干部序列,徹底打破國企干部身份;二是改變國企干部聘任制度,全面推行三年或五年任期制,對所有國企經營管理人員,不管職位高低,均采取市場化手段,通過內部競崗、外部招聘引進兩種方式,進行各個層級的配備。尤其是外部招聘引進,是改變目前國企經營管理隊伍結構、精神狀態、職業心態的最關鍵手段。
第三點,收入能增能減問題
收入能增不能減,和政府機關一樣,這是國企的通病。政府每年都公布工資基準線,規定工資增長的上線是多少,下線是多少,基準線是多少,并對企業的執行做了具體規定。但對大多數國企來講,政府規定的上線,成了這些企業的下線,不管效益好不好,都在不停地漲工資。所以這些年下來,有些國企尤其是一些上市國企或央企,平均工資達到了十幾萬元,是全國平均工資的四五倍。
工資只能增不能減,也是國企存在的普遍問題。政府機關工資由財政劃撥,企業工資由自己支付,列入生產成本,效益好的時候,漲工資是可以的,但是效益不好,甚至連年虧損的情況下,是不是也該把工資降一降?這一點國企從來不會這么做,不僅不降,反而年年上調。另外,沒有真正建立以價值為導向的薪酬激勵機制,該高的沒有高上去,該低的沒有低下來,嚴重背離市場標準。該高的就是那些技術骨干,該低的就是那些勤務系統人員。
收入能增能減怎么來實現?一是工資總額控制是必須的,但這個控制不能只控下不控上,減也不能象征性地減一點點,如果企業連年虧損,就必須大幅度降低總額。二是徹底打破大鍋飯問題,提高技術人員尤其是研發骨干待遇,降低輔助系統人員的待遇,調整的依據就是參照當地勞動力市場價位。
總之,國企的問題,主要是這三大頑疾問題,核心是人的問題,是干部的問題,而不是其他的問題。內因是變化的根據,人的問題不解決,其他的問題都不可能解決,所有的改革舉措也都不可能取得成效。三大頑疾不打破,混合制也不可能實施,沒有誰會傻乎乎地趟這渾水。話又說回來,如果三大頑疾得到解決,國企還有必要進行混合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