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國家能源局正式下發文件,同意委托我省核準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截至目前,我省的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推進順利,第一批優選項目已完成實地調研,預計10月底將公布結果,第二批項目即將啟動。
我省多年的大規模煤炭開采生產,產生了大量的煤泥、煤矸石和中煤等低熱值煤,因其發熱量低、灰分高而沒有得到很好利用,大量廢棄在礦區,占用土地的同時也造成環境和水體污染。
據統計,目前全省已堆存的低熱值煤達10億噸多,且每年新增1億噸以上,但目前低熱值煤的年利用總量只有2000萬噸,利用低熱值煤發電的裝機容量也只有600萬千瓦,僅占火電裝機總容量5800萬千瓦的10%。
在今年召開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全會上,山西代表團提出了《關于請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山西省人民政府核準“十二五”期間低熱值煤發電項目的提案》。提案提出后,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高度重視,經過研究,今年6月,國家能源局正式發文,下放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核準權,將1920萬千瓦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核準權限委托給山西省政府,這在全國尚屬首次,是國家支持山西綜改試驗、轉型跨越的一項重大舉措。同時,我省受托核準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是行政審批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
據了解,國家能源局制定的“十二五”期間低熱值煤發電裝機容量增長目標為5000萬千瓦。1920萬千瓦的裝機容量,已占據全國“十二五”規劃的38.4%。
國家授權我省核準低熱值煤發電項目后,我省便開始積極行動,制定《山西省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核準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長擔任組長、省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和環保、國土、水利、煤炭、市場電網、技術、法規規劃、監督共8個專業組,對低熱值煤發電項目審核把關。監督組全程參與各項工作,實現對低熱值煤發電項目的核準、建設、運行等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等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制定《山西省低熱值煤發電第一批優選辦法》,對項目的申報、優選過程和結果的公示都做了明確的規定。《實施方案》從布局、燃料、機組選型、水源、環保條件以及投資方等方面規定10個基本準入條件,此外從環保設施的選擇、燃料運輸、下游產業鏈、電力市場條件、熱電聯產等方面還提出10個優先原則,項目優選和核準的條件均高于國家現行標準。
經過層層篩選,從首批上報的71個項目中,最終確定對其中7個項目進行實地調研,項目選擇上沒有顧及地區平衡,其中,朔州市3個、呂梁2個、晉中1個、晉城1個。截至目前,8個專業組對7個項目進展情況進行了實地調研,形成了專題調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