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民抵制火電擴建項目三大焦點問題調查
日前,廣東河源市數百名市民聚集抵制河源電廠二期上馬一事引發強烈關注。一方面是地方政府發展經濟和調整結構的愿望,一方面是公眾“還我藍天”的強烈環境訴求。在此次博弈過程中,有哪些焦點問題待解,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焦點一:河源電廠污染影響幾何?
河源電廠位于河源市源城區埔前鎮,業主單位為深能合和電力有限公司,該公司由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合電投資有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記者采訪了解到,河源電廠一期工程建設2×600MW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兩臺機組分別于2008年12月31日和2009年8月14日建成投產。河源電廠項目業主深能合和電力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李超說,河源電廠二期擬規劃建設2臺100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目前已完成環評報告書初稿,尚未向社會公示。河源市委副書記黃建中在12日與聚集群眾現場溝通時表示,該項目目前處于依法依規開展前期工作階段,尚決策的過程之中,沒有上馬。
河源市環保局向記者提供的一份材料顯示,2011至2014年,河源電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排放均達標。2012年上述三種物質排放量分別占河源全市的13.0%、32.6%和10.4%,此后呈逐年下降趨勢。
而在今年召開的河源市“兩會”期間,政協委員劉東斌在會上發言時表示,根據他收集的數據,自2011年以來,河源市空氣質量在迅速下降。空氣質量從2011年的365天全優,到2014年前11個月,優的天數已銳減到129天。他認為,這跟河源電廠一期項目密不可分。
劉東斌此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自投產以來,河源電廠為河源的空氣“貢獻”了近3萬噸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而這正是河源霧霾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加上河源市漏斗狀地形,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燃煤污染更讓空氣質量雪上加霜。他認為,河源電廠一期已造成如此局面,河源電廠二期更大的裝機容量若上馬,對河源脆弱的生態環境影響更深。
部分埔前鎮群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幾年來時常感覺嗓子不舒服,肺部難受,天空也灰蒙蒙的,而河源電廠就在不遠處。
李超說,河源電廠一期的環評是經過國家環保部審批的,已經充分考慮到河源電廠的排放量與河源環境的適應性和承載力。
焦點二:河源電廠二期是被深圳拋棄的濱海電廠項目?
部分河源市民質疑,河源電廠二期實際上是被深圳拋棄的濱海電廠項目。
公開資料顯示,2013年3月,深圳濱海電廠項目獲國家能源局批復同意開展前期研究工作,擬在深圳市大鵬新區壩光的建設2臺100萬千瓦燃煤發電機組。這一消息隨后引發深圳市民強烈關注,成為民意焦點。6月,深圳市43名人大代表在閉會期間提交了“關于撤銷深圳能源濱海電廠項目的建議”。8月,深圳市發改委作出答復稱,新近召開的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上明確深圳原則上不再新建燃煤電廠,這意味著“深圳濱海電廠項目在民意聲中下馬”。
記者采訪了解到,該消息在2014年7月被河源市幾位活躍的網友發現,并轉發至河源本地的論壇,引發廣泛關注,網上開始大范圍出現“河源電廠二期實是被深圳拋棄的濱海電廠項目”的聲音。
對此,河源市發改局能源科在給記者提供的一份材料中解釋,河源電廠二期早在2007年就完成了項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經過幾輪程序,到2013年,廣東省將河源電廠二期擴建項目上報國家能源局,該項目一直在推進過程中;深圳濱海電廠項目是深圳能源集團的另一個百萬煤電機組電站項目,該項目和河源電廠二期同期啟動,是獨立進行的項目。深圳濱海電廠項目不再選址深圳大鵬,是因為壩光當時被深圳市規劃調整為新興產業園,不再符合當地的產業規劃。由此,河源電廠二期與深圳濱海電廠項目無關,相互獨立。
一位不愿具名的河源市民認為,不管兩個項目之間是什么關系,問題的核心在于不同地域的居民對環境污染項目都存在鄰避情結,而鄰避情結背后是居民對周邊環境遭到破壞的擔心和不確定性情緒。
焦點三:推進河源電廠二期項目公眾如何知情、參與?
12日,河源市委副書記黃建中在與抵制河源電廠二期的聚集群眾溝通時表示,河源市委、市政府會按照“科學決策、公眾溝通”原則,進行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不少河源網友認為,傾聽民意,讓公眾深入參與是基本要求,政府需要細化的是:怎么做好“公眾溝通”?
河源市一位企業人士說,公眾對河源電廠二期項目的諸多疑問和對空氣質量的擔憂情緒已醞釀較長時間,自2014年7月,河源本地的論壇和微博微信等社交平臺上就已經有不少聲音出現。但環保、發改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此前一直未公開發聲答疑解惑,直到今年3月18日,河源市委、市政府才召開了一次針對河源電廠二期項目的公眾代表溝通會。“顯然,時間晚了。”他說。
記者采訪獲悉,14日,河源市召開四套班子領導會議,對公眾抵制河源電廠二期項目一事進行研究和部署。會議強調,發展與保護并不矛盾,是可以共贏的,實現“發展與保護的比翼齊飛”;要“加強溝通”,對于群眾反映的訴求,深入開展排查、深入調研,增強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記者注意到,此次會議明確要求,“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要成立專門的咨詢窗口,對群眾的問題、意見和建議及時做出科學、準確的回應”,保障廣大市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