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政策法規名稱 | 主要內容 |
2006年12月 | 建筑防水行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 | 到2010年,新型防水材料在全國防水工程中的應用占有率達到75%,應用量達到64000 億平方米; 提高行業集中度,前20名企業產品市場占有率達到50% 以上;培育出約5%的行業知名品牌產品,力爭3~5個品牌進入“中國名牌產品”或“中國馳名商標”產品行列,建立1~2個防水材料住宅產業化基地;淘汰落后生產能力1億平方米; |
2011年12月 | 建筑防水行業“ 十二五”發展規劃 | 淘汰年產500萬平方米以下的改性瀝青類(含瀝青基自粘)防水卷材生產線。新建改性瀝青類(含瀝青基自粘)防水卷材生產線規模達到1000萬平方米/年以上;淘汰年產100萬平方米以下的高分子防水卷材(TPO、PVC )生產線。新建高分子防水卷材(TPO、PVC )生產線規模達到300 萬平方米/年以上。 |
2013年2月 | 建筑防水卷材行業準入條件 | 新建改性瀝青類(含自粘)防水卷材項目單線產能規模不低于1000萬平方米/年( 以產品標準中厚度最小的產品、250天/年、16小時/天運行計);新建高分子防水卷材(PVC、TPO)項目單線產能規模不低于300萬平方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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