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韓國大型超市樂天瑪特以1460名女性消費者為對象進行了關于是否親自腌制泡菜的調查,其中77.4%的主婦表示,因為食品安全事故頻頻發生,為了家人的健康將親自腌制泡菜。
隨著“甲醛牛奶”、“泡面中出現1厘米幼蟲”、“引起食物中毒的泡菜”、“一年前生產的米酒仍在銷售”等食品安全事故在韓國接二連三地發生,韓國消費者們對市面上流通的食品感到非常不安。韓國新政府也將“不良食品”列為四大“社會之惡”之一。
每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韓國政府都表示要加重對危害食品安全行為的處罰,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但是劣質食品仍然在市場流通,韓國媒體認為主要是因為處罰比較輕。
韓國于2008年6月13日通過了首部《食品安全基本法》,這是關于食品安全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此后該法律又經過兩次修訂。該法規定故意制造、銷售劣質食品的人員將被處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國民健康產生嚴重影響的,有關責任人將被處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制造或銷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內將被禁止在《食品衛生法》所規定的領域從事經營活動。另外,還附以高額罰款。
今年1月,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廳發布了“2013食品醫藥品安全管理強化措施”并表示,“一定要強化食品醫藥品安全監督,讓國民安心”。其中,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強調,高咖啡因功能飲料須標明咖啡因含量,并需要印有針對兒童、孕婦、咖啡因過敏等特定人群的特別提示文字。使用地下水的學校等集體餐廳必須安裝消毒設備,加強對食物中毒事件的預防。為此,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廳計劃為1130余所學校餐廳無償提供價值4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0.2億元)的殺菌消毒設備。此外,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廳還計劃增加優良食品進口公司數量,加強對主要食品加工企業衛生執法監管等。
今年5月,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廳聯合警察廳,為強化食品醫藥品的安全管理簽署業務合作協議。雙方將共享衛生不合格及不良食品的信息,加強各個部門間的合作,食品醫藥品安全廳還將向警察廳提供食品分析技術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