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人們普遍給予正面評價——有利于財產稅的推進,對平抑房價將起到積極作用;有利于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間接縮小貧富差距;有利于政府“摸清家底”,制定有針對性的調控政策;有利于優化配置公共資源,減少浪費……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作為房地產長效機制的一部分,在我國的推進走過了不短的歷程:2007年頒布的《物權法》規定“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2010年住建部開始推進以個人住房信息聯網為核心內容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至2012年6月如期完成了40個主要城市的聯網目標;2013年3月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辦公廳當時下發通知,明確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2014年4月,國土部給出不動產統一登記時間表,將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的時限推遲到2018年;2014年5月國土部不動產登記局正式掛牌;2014年7月3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決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至此,推進了7年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終于取得了重要進展。根據公開的媒體報道,截至目前,已經有河北、江蘇、山東、山西等18個省(區、市)啟動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但總體而言進度滯后于計劃。
從《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難產”的事實中,足見其推進的阻力重重。
說到不動產,它包括房屋、土地、林地、山地、草原、水域等資源,但對于大多數城市居民來說,不動產資源只有房產。我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建立所有種類不動產的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的本意不在房地產,客觀出發點也不是從反腐、抑制房價考慮,但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的公開征詢意見,客觀上必然對人們的購房預期產生重要影響,對腐敗起到震懾作用。
事實上,統一登記住房信息在技術上難度已經不大,真正的阻力來自于既得利益方的阻撓和一些地方的不作為。有些人分析的部分業主不希望暴露私有財產的阻力是客觀存在的,但絕大多數百姓是期盼這一制度出臺并盡早投入運行的。因為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推進簡政放權,整合部門職能職責、減少多頭管理、逐步實現一個窗口對外,方便企業和群眾、降低創業成本的有效舉措,其不僅可以讓百姓痛恨的多占房產的貪官無處遁形,而且隨著財產稅等后續舉措的實行,人們對不動產統一登記擠出空置存量住房,增加市場供應,從而讓打碎了許多年輕人夢想的高房價停下飆升的步伐充滿期待。
那么,不動產統一登記能在多大程度上起到人們所期待的平抑房價的作用呢?這要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行的節奏和配套舉措的推進。2014年4月國土部給出的不動產統一登記時間表顯示,在2014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2015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這一節奏在時間上留有余地,但選擇在最近各地方政府紛紛放松限購、市場對未來房地產走勢的預期開始分化的關鍵時刻,對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公開征詢意見,將進一步延長持幣待購者的觀望周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場的房價上漲預期,對估值形成制約。
客觀地說,不動產統一登記作為一個技術手段,其對平抑房價和反對腐敗的作用有待觀察,但不動產統一登記的積極意義仍十分重大。正如本報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社科院副院長李揚所言,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會讓房地產市場透明化,這對目前紛繁復雜的住房問題有一定的梳理作用,不僅房地產市場的情況會水落石出,政府也可以據此進行精準的調控。可以預見,這還僅僅是第一步,接下去還將引發一系列積極的連鎖反應。
不可回避的是,由于其與反腐的關聯和各種利益的糾葛,不動產統一登記推進的過程不可能一帆風順。然而,越是阻力大的地方往往越是問題的癥結所在,也越是考驗政府推進改革、攻堅克難的決心和執行力。對于這一順應民意的政策,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直面困難,加大力度深入推進。對此,人們期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