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面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同時,將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范疇。
分析認為,作為農村居民最重要的個人財產,農房納入不動產登記,將為擴大農民財產性收入提供法律依據和政策保護,同時也將促進完善真正統一的不動產登記體系建設,為推進城鎮化和戶籍改革提供現實條件。
通知指出,要因地制宜,全面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各地要以登記發證為主線,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實際的調查方法,將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納入工作范圍,建立健全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現統一調查、統一確權登記、統一發證,力爭盡快完成房地一體的全國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
通知要求,計劃在2014年年底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根據實際情況盡快調整工作計劃,增加農房調查等工作任務,并制定補充調查方案。
已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省份,要進一步規范已有登記成果,提高成果質量。
分析指出,僅以不動產來說,我國最大的不動產在農村地區,但多年來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沒有確權登記發證,致使侵占、擠占、違法廉價占用農村土地的事件時有發生。現在,將包括農房在內的不動產進行統一登記,既有利于保護農民權益,也是建立城鄉統一土地市場和不動產體系的基礎。
經過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的停滯,1999年之后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全面加快,2008年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開始走上舞臺,直到此次在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中,將農房一并納入不動產登記,為形成覆蓋城鄉房地一體的不動產登記體系打開了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