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社保置房產沒它辦不了,網友稱其“反腐神器”
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對稅收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稅務總局、財政部5日對外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明確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法律地位。
納稅人識別號,通常簡稱為“稅號”。納稅人識別號就是稅務登記證上的號,每個企業的識別號都是唯一的,相當于企業的“身份證”號。原來,很多居民都是企業人,包括個稅等都間接由企業代為處理了納稅事務。但由于當前居民個人越來越多地涉及直接納稅行為,將納稅識別號推廣到個人已經成為趨勢。
此次的征求意見稿明確,納稅人識別號是稅務部門按照國家標準為企業、公民等納稅人編制的唯一且終身不變的確認其身份的數字代碼標識。
業內人士介紹稱,納稅人識別號作為個人的經濟“身份證”早已在發達國家廣泛使用。對于中國來說,未來征求意見稿通過后,只要發生應納稅的經濟行為,可能就需要登記納稅人識別號。此次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納稅人識別號如下的使用環境(見鏈接1)。
個人稅號消息一出,不少網友們都對其用法和用途進行了討論,有網友介紹,美國的個人稅號制相對較為成熟,采用社會保障號和稅務代碼合二為一的形式。“美國公民一出生就有一個終生不變的稅務代碼,外國人到美國工作也要申請一個這樣的代碼,而社會保障號是個人銀行開戶、合同交易、政府服務的必備信息,二者結合使用幾乎將所有納稅人可能涉及的收入掌控起來。”
由此,不少網友認為,個人稅號很有可能成為反腐的“神器”,如若通過個人稅號就能查出個人收入,那么對于高收入者逃稅、追查個人財產狀況都有著積極的作用。
“2014-2016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點工作任務”公布
公民將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已經進展到明確三年重點工作任務階段。經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同意,“2014-2016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點工作任務”(以下簡稱“任務”)日前正式公布。將來,公民將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三年重點任務包括加強信用法律法規制度和信用標準體系建設、推進信用記錄建設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深入推進商務誠信建設、全面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大力推進司法公信建設等十二方面。
統一的信息平臺成為重點工作任務的重中之重,有多項內容與信息共享相關。
在全國層面上,任務要求制定和實施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方案、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方案。
在行業層面,要在三年內建立健全各部門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基礎信息和信用記錄,健全信用信息歸集機制。在區域層面,要建立健全省級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整合本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履行公共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通過互聯網為社會公眾和征信機構提供查詢服務。
從征信系統建設方面,要在三年內推動社會征信機構建立征信系統,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個人的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