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職責,是加強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政策之間的協調,促進金融監管政策與法律法規之間的協調,加強維護金融穩定和防范化解系統性、區域性的金融風險,強化交叉性金融產品跨市場金融創新的協調,加強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建設。”9月5日,央行副行長胡曉煉在第二屆金融街論壇上發表講話時就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職責做出如上表述。
今年8月20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同意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級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批復中指出同意建立由人民銀行牽頭,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外匯局參加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胡曉煉表示,貨幣政策作為保持經濟平穩增長的中央宏觀調控工具,要求金融監管與之相互協調,這樣才能夠發揮出預期的政策效益。由于貨幣政策是需要通過金融市場 和金融機構來進行有效傳導的,貨幣的總量也是由銀行體系來創造的,一些金融監管政策的實施,可能會對貨幣政策傳導的途徑和效應乘數產生影響。
“因此,為了保證貨幣政策實施的效果,就需要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主體是否執行了貨幣政策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也需要對一些監管措施對貨幣政策調控的影響做出判斷和評估。”胡曉煉說。
胡曉煉指出,防止監管套利是國際金融危機的一條重要的經驗教訓,影子銀行的產生和快速發展在很大程度上與監管政策和規定的不一致相關。目前,在中國的金融體系中也有這種現象。因此,重大的監管政策在出臺之前應該進行充分的溝通,不同的監管當局對同類業務的監管政策應該有內在邏輯的一致性,監管標準應該有相應的協調性。在分業監管的體制下,監管部門從各自行業監管和風險防范的角度出發,出臺了相應的監管政策和法規要求。對于其中有相互關聯的一些政策和規定,都需要在相關部門之間進行充分的協調和溝通,使之相互之間能夠有比較好的銜接和一致性。
胡曉煉認為,維護金融穩定涉及到多個部門,作為中央銀行,人民銀行要發揮最后貸款的作用,必要的時候需要提供流動性的支持,需要從宏觀整體穩定的角度出發,加強風險的預警、早期糾正和早期介入的協調,風險處置和救助環節的協調,救助成本分擔和補償的協調。而其他的相關監管部門也都各司其職,發揮在本領域內加強監管的作用。
胡曉煉還表示,針對部分新型金融業態和新型金融工具都需要進行監管政策的協調,建立風險的研判評估制度,以促進其健康發展。胡曉煉舉例稱,隨著互聯網、電子商務、電子交易等技術的風速發展,互聯網與金融業的相互融合和滲透日益深化,互聯網金融作為一個新型的金融模式橫跨多個行業和市場,交易方式廣泛,像P2P網貸平臺,天弘基金與支付寶合作推出的余額寶,阿里巴巴等電商企業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等等都是典型的例子。“這對金融監管、金融消費者保護和宏觀調控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此外,胡曉煉還指出,要明確信息采集范圍,統一采集標準,實現數據信息共享的規范化和常態化,建立覆蓋全面、標準統一、信息共享的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胡曉煉透露,這將成為金融監管部際協調聯席會議的一項重要機制。央行正在積極推動金融業統計體系的建設,推進建立覆蓋銀行、證券、保險、理財與資產管理的統計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