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國十條”)的發布,從國家層面明確了今后較長一段時期保險業發展要求,提出了到2020年,要建成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在建設現代保險服務業的過程中,互聯網保險的發展必是其中濃墨淡彩的一筆。下面就“新國十條”的相關內容,結合我國互聯網發展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淺析我國互聯網保險的未來發展趨勢。
1.1.1 中國互聯網保險行業商業模式發展趨勢
中投顧問在《2016-2020年中國互聯網保險產業深度調研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中指出,來互聯網保險的商業模式將不僅僅是保險營銷渠道在形式上的擴展,更是充分發揮互聯網平臺的優勢,致力于解決保險產品的提供與保險需求不匹配的問題,充分利用互聯網平臺的保險數據挖掘功能,設計和銷售滿足互聯網用戶的個性化和標準化產品。可以從如下兩個層面進行數據挖掘促進互聯網商業模式的深化。
第一層是“保險數據”+“挖掘”,是指對金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建模,改進原來的保險設計模型、方法乃至理論。例如,保險公司可以基于互聯網上的動態時間序列數據進行信用評級、風險評估等得到一個更精確的精算結果。這種數據挖掘不僅可以降低保險公司收集、整理精算數據的時間和成本,并且可以使保險更加精準的測算出保險費率和回報率等,從而可以精確定位客戶需求,從而提供真正滿足互聯網用戶的標準化保險產品。
第二層是“保險”+“數據挖掘”,這是借用互聯網領域的數據挖掘技術以及基于數據挖掘的業務模式應用于金融服務,本層圍繞的核心是人而不是第一層的數據。本層次的數據挖掘主要是對用戶行為建模,根據其風險偏好細分客戶群研發和推薦相關產品。這種行為定向和精確營銷的業務模式可以為客戶提供個性化的服務,甚至可以根據用戶的個人數據為每個用戶都制定一張只屬于自己的保單,使客戶的各方面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7],使保險公司的專業產品和服務支持與互聯網公司提供的渠道和互聯網技術支持達到優勢互補,能夠有效的進行客戶細分,從而提供個性化服務。
1.1.2 中國互聯網保險行業智能發展趨勢
(三)互聯網保險智能交易
中投顧問互聯網保險研究員提出“互聯網”支持保險公司能夠積極運用各種互聯網技術,在保險銷售渠道等方面進行創新。現在的互聯網保險交易是以互聯網為工具通過保險代理人或客服向客戶提供保險需求等方面的服務。而智能型互聯網交易是指不需要借助中介人,通過網絡直接為客戶匹配險種和提供智能的保險售后服務,相當于一個虛擬的智能保險公司。雖然這是我國現在的國情和監管體制所不允許的,但是隨著我國市場自由化和技術的進步,基于互聯網追求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虛擬保險交易方式將是一種必然趨勢。面對未來保險公司和互聯網機構的競爭,緊緊抓住市場機遇,努力進行大膽的創新是保險公司的必然選擇。從市場的長遠角度看,保監會等的監管機構將會更加鼓勵保險營銷模式的創新和保險市場的良性競爭,推動市場積極的提高交易的效率和降低成交成本,同時也會加強對這種新的交易方式下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防范可能導致的系統風險。
1.1.3 中國互聯網保險行業產品趨勢
(四)保險產品涉及領域將更廣
“新國十條”指出未來保險業將重點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巨災保險、“三農”保險、責任保險等領域發展,在這些領域互聯網保險同樣是可以涉足。但是,目前我國互聯網保險處于剛剛起步階段,對于開發并銷售一些繳費期限長,保費高的互聯網保險產品,還存在一定的不足。在接下來幾年,我國互聯網保險可以在互聯網小微企業信用和貸款保證金保險、農村小額保險、網銷食品等的責任保險、物流保險等與互聯網金融、互聯網消費等有關的領域積極發揮自身防范風險的能力,積極拓寬自己的發展空間,結合互聯網優勢開發出更多多樣化、標準化和個性化的保險產品,促進我國互聯網保險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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