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在北京舉行。會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本期我們將重點介紹電力“十三五”規劃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各產業相關規劃內容和方向。
能源革命給規劃思路帶來深刻變革。2014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6次會議上提出能源“四個革命、一個合作”,即推進能源消費、能源供給、能源技術、能源體制四個革命以及全方位加強國際合作的戰略構想,標志著我國進入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新時代,將對能源規劃特別是電力規劃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期望。在我國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雙重約束的國情下,過去那種只關注供應側電力資源,不重視需求側管理資源的傳統規劃方法必須徹底改革,否則難以實現“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費,堅決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快形成能源節約型社會”的能源消費革命目標。
隨著分布式發電、微電網、智能電網、電動汽車、用戶儲能、需求響應和能源互聯網等各種新生事物不斷涌現,電力系統正面臨由原來的單側隨機性系統過渡為雙側隨機性系統的深刻變革,電力系統的繼電保護、安全穩定等方面面臨巨大挑戰,電力系統的實時供需平衡難度增大,系統調度的難度增大,也使各類電源規劃、電源與電網規劃之間的協調難度進一步增大。
“十三五”電力規劃必須注意電力系統的這一深刻變革,利用傳統化石發電能源的靈活可控等優點來彌補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隨機性、不穩定性等缺陷,實現發電出力的協調可控;同時配合需求側管理技術和儲能技術,使需求側用電負荷主動配合發電出力,形成相對協調的“雙側可控系統”。電力規劃還需要具有技術前瞻性,大力推進與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大規模發展相適應的微電網、智能電網、能源互聯網等技術的發展,以小微、智能、就地平衡消納為主要特征的國際電網發展新趨勢,盡早解決清潔能源的“棄水、充風、棄光”等問題。
能源體制革命是能源革命的保障,是最為重要和關鍵的。體制革命對于理順改革各個相關方的關系,調整各方的相互影響和利益,確保改革的方向和路徑通暢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并且體制革命應當是政府主導的整體性頂層設計和體制改革,革命的對象應當是包括政府行政管理及監管體制在內的體制革命,同時還必須包括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的制定。要堅定不移推進改革,還原能源商品屬性,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轉變政府對能源的監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體系。
全方位加強國際合作將為我國未來能源發展打開新的市場,與資源供應國強化經貿聯系,全面深化能源資源外交應當作為我國全球戰略的核心,積極推動全球能源互聯網建設,實現能源消費高效化、低碳化和清潔化目標。“十三五”電力規劃需要制定加強國際合作方面的頂層設計方案,通過市場運作,實現國內電力產業向發展中國家轉移。
全面深化改革給電力規劃帶來深刻影響。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了頂層設計,明確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必須“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揭開了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序幕。隨著電力市場參與主體的多樣化以及電力市場交易自由化,要在統一的電力行業規劃中均衡各參與主體的利益是十分困難的,因此,在國家層面的電力規劃中一定要統一思想,把國家整體能源發展戰略作為下一步我國電力行業統籌規劃的指導思想,貫穿始終。
“十三五”電力規劃亟須解決的幾個問題
在電力規劃中如何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的問題。“十五”電力規劃發布以來,“十一五”、“十二五”期間都未發布統一的電力規劃。電力系統是一個連續運行系統,其規劃與決策天然具有整體性,割裂這種整體性追求局部利益最大化,必然造成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目前我國電力規劃中出現的問題,與電力市場化推進和政府職能轉變都是相關聯的。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電力市場參與主體將更加多元化,電力市場交易將更加自由化,如何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就成為“十三五”電力規劃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大規模可再生能源的并網消納和可持續發展問題。可再生能源的規劃尤其是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的規劃更多地以自然資源論規劃,對于究竟電力市場在哪兒,怎么上網、消納這些問題考慮較少,其發展模式和規劃思路不改革,在“十三五”時期將面臨更大的挑戰。《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要求“2020年風力發電成本與煤電相當、光伏發電實現用戶側平價上網”,如果新能源企業不將其作為一個硬性的約束條件,還是寄希望繼續享受政府電價補貼追求數量擴張,那么,當新能源發展到較大規模后,電價較高、補貼不足、競爭力不強的缺點將會越來越制約其可持續發展。如何促進大規模可再生能源的并網消納和可持續發展是“十三五”電力規劃急需解決的問題。
燃煤發電在新增電源中的定位問題。目前已核準和已發路條火電項目的發電能力已超過“十三五”新增電力需求,如果“十三五”電力規劃不對煤電發展進行合理調控,2020年煤電裝機可能會超過我國長遠所需要的煤電總裝機峰值,意味著煤電大規模過剩。煤電是實現“近零排放”之后繼續上大容量擔任基荷,還是要上具有調峰能力的合適容量的燃煤發電機組來支撐大規模風電和光伏發電多發滿發如何對煤電進行合理調控和準確定位是“十三五”規劃需要高度關注的問題。
需求側資源如何納入規劃的問題。以往的電力規劃更多是解決電力資源配置問題,以建電廠和輸配電線路等供應側資源為代表,需求側用戶幾乎是被遺忘的市場主體,除了被動接受電力供應外,對電力系統的運行基本上無能為力,在電力規劃中更未得到合理體現。在我國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雙重約束的國情下,應及早變革規劃思路,充分考慮需求側調峰錯峰和節能提效潛力,推行電力供應與需求緊密結合的綜合資源規劃辦法。
“十三五”電力規劃新思路
改革電力規劃機制,逐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要建立一種“自上而下,集中規劃”的政府規劃機制,逐步改變現有“自下而上、層層批準”的規劃模式。首先,在規劃制定環節,由國家能源局直接領導下的國家電力規劃研究機構,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電網企業、大型發電企業以及科研設計院等規劃研究力量,制定中長期電力發展戰略。在電力中長期戰略的指導下編制電力五年規劃,把電力規劃關注的重點從項目審批逐步轉移到對于總量、結構以及布局的優化控制上。要改變“十二五”期間諸多專項電源規劃、區域電網規劃的碎片化現象,將各類電源規劃、電網規劃等均納入電力發展總體規劃,突出統籌電源與電網發展,煤電與清潔能源發展,發電與調度,各類電源基地布局與重要電力通道布局。
其次,在規劃執行環節,逐步改變電力項目由各企業“跑馬圈地”后政府審批的辦法,將規劃內的電源項目實行公開招標,通過招投標確定項目業主和價格,實際上相當于將電力市場競爭提前到建設環節。電網項目實行備案制,通過市場競爭方式選擇投資主體和確定基準電價,以利于從源頭上控制電力系統成本。
創新電力規劃方法,實現縱向源—網—荷—儲協調優化。電力規劃要逐步引入綜合資源規劃的理念,將電力供應側和需求側的各種形式的資源綜合成為一個整體進行規劃,從而達到整個規劃系統的社會總成本最小。以提高需求方終端用電效率所節約的資源同樣可以作為供應方替代資源這樣一個新理念,使得可供利用的資源顯著增加,這樣可降低電源、電網新建擴建容量,節省大量供應側資源投入,能夠在保證經濟增長水平的前提下,實現對能源消費總量的控制,大大降低環境污染物排放。另一方面,以智能電網技術、能源互聯網技術、先進輸電技術、需求側響應技術以及相關儲能技術作為支撐,實現電源與電網、電網與用戶、電源與用戶之間的資源優化配置,即實現縱向“源—網—荷—儲”協調優化模式。尤其當未來大規模的間歇性、隨機性新能源電力接入電網之后,電力需求側管理及需求側響應將成為未來新能源電力系統中重要的可調控資源,其將與傳統電源、儲能設施一起成為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重要支撐。
調整電源結構,實現橫向多源互補。強化電力統一規劃,通過構建高效能源傳輸平臺,利用傳統化石能源發電的可調控性、靈活性來彌補清潔能源的間歇性、波動性,實現“橫向多能源互補優化”,形成多元化、集中式與分布式相協調、協同互動的電力能源供應體系,克服單一區域、單一類型新能源出力波動。合理安排清潔能源發電與傳統燃煤發電的組合優化,基于最大限度利用清潔能源的基本目標來配備燃煤發電機組的調峰容量,實現各能源體之間的相互協調配合,促進清潔能源電力的高效外送和消納。調整新能源發電發展思路,風電和光伏發電發展應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原則,近中期優先鼓勵分散、分布式開發。根據社會承受力,設定未來若干年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標準和補貼規模,并提前向社會公布,通過倒逼機制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和優勝劣汰,從而促進新能源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另一方面,協調傳統功能電源與調峰電源建設發展,在電力系統加強調峰能力建設和需求側管理的基礎上,“十三五”規劃應根據各地具體情況,按照保障發電機組合理利用小時數的原則,在充分挖掘現有機組發電潛力后,再確定新增煤電空間。加快與之配套的輔助服務以及容量市場建設,讓燃煤發電從輔助服務市場上“掙大錢”,而在電能市場上充其量只能“掙小錢”,從而平衡電力市場中不同類型、不同功能發電主體的利益,保證我國電力市場健康發展以及電力安全穩定運行。更多最新電力行業市場分析信息請查閱發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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