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桿收購(Leveraged Buy-out,LBO)是指公司或個體利用自己的資產作為債務抵押,收購另一家公司的策略。 交易過程中,收購方的現金開支降低到最小程度。 換句話說,杠桿收購是一種獲取或控制其他公司的方法。
杠桿收購的突出特點是,收購方為了進行收購,大規模融資借貸去支付(大部分的)交易費用。 通常為總購價的70%或全部。同時,收購方以目標公司資產及未來收益作為借貸抵押。 借貸利息將通過被收購公司的未來現金流來支付。
在具體應用杠桿收購一般是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階段:杠桿收購的設計準備階段,主要是由發起人制定收購方案,與被收購方進行談判,進行并購的融資安排,必要時以自有資金參股目標企業,發起人通常就是企業的收購者。
第二階段:集資階段,并購方先通過企業管理層組成的集團籌集收購價10%的資金,然后以準備收購的公司的資產為抵押,向銀行借入過渡性貸款,相當于整個收購價格的50-70%的資金,向投資者推銷約為收購價20-40%的債券。
第三階段:收購者以籌集到的資金購入被收購公司的期望份額的股份。
第四階段:對并購的目標企業進行整改,以獲得并購時所形成負債的現金流量,降低債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