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宏觀經濟環境日益優化,十五期間利用外資取得重大成就
(一)外商投資規模進一步擴大,投資方式更為多元化。在外商直接投資方面,“十五”期間,利用外商直接投資比“九五”增長超過34%。我國已成為國際資本和跨國公司投資的主要目地國之一。以境外股票融資為主的外商其它投資取得較大進展。截至2005年底,內地到香港以及其它境外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公司有122家,累計籌資555.44億美元(不包括紅籌企業)。共有34家境外機構獲得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
(二)承接新一輪國際制造業轉移取得顯著成效。“十五”期間,我國成功抓住全球制造業結構調整和轉移的機遇,吸收大量制造業外商直接投資,使我國初步成為世界重要生產基地之一。資金技術密集型行業吸收外資明顯增加,許多醞釀多年的大型外商投資項目在“十五”期間實施。外商投資企業在技術、管理以及經營理念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應,推動了我國經濟和企業的市場化和國際化,促進了電子信息、集成電路、輕工紡織、家用電器及普通機電產品等一批初具國際競爭力產業的形成。
(三)服務業全面履行入世承諾,對外開放取得明顯進展。截至2005年底,共有20個國家和地區的71家外國銀行在中國設立了238家營業性機構。建行、中行、工行等十幾家中資商業銀行引入境外戰略投資,建行、交行成功實現了境外上市。共有4家合資證券公司和20家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獲準設立。保險業已按入世承諾對外資保險公司放開了全部地域和除有關法定保險以外的全部業務,2005年底外資保險公司數量已增加到40家公司93家總分支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已成為物流、商貿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2005年,我國服務業利用外資超過當年外商投資總額的五分之一。
(四)借用國外貸款平穩增長,有力地支持了國家重點項目的建設。“十五”期間,全國實際使用國外優惠貸款約207億美元,支持了150多個重大項目,包括長江、黃河的干堤加固項目,四川等省干線公路,湖北至重慶等一些干線鐵路,山西省煤層氣項目,淮河等流域污染治理,中西部地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等。國外優惠貸款安排堅持以中西部地區為主,70%以上優惠貸款投向中西部地區。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融資渠道及方式呈現多樣化特征,“十五”期間我國實際借用國際商業貸款(外商投資企業除外)約258億美元,重點支持了一些國民經濟發展急需的能源、交通項目以及部分建設周期短、經濟效益好、有出口創匯能力的工業項目,如三峽水電站、廣東嶺澳、田灣、秦山等核電站、航空公司購置飛機等,引進了國內不能生產的重大先進技術裝備和關鍵設備,緩解了國內金融機構外匯資金來源結構不匹配的情況,提高了國內機構優化配置資金的能力。
(五)外債管理能力進一步增強,外債規模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針對近年來我國外債呈現流量成倍增加、總規模迅速增長、短期外債所占比例較高的趨勢,外債管理部門陸續出臺了有關規定,及時有效控制外債增長并調整外債結構,我國外債償債率、負債率、債務率均保持在國際公認的安全線以內。
(六)利用外資的法規政策不斷完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和我國的入世承諾,對利用外資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部門、各地方的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修訂。兩次修訂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了《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發布了關于促進東北老工業基地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實施意見。按照國務院投資體制改革精神,利用外資的管理體制進行了配套改革,規范了國外貸款項目的審批程序,對外商投資項目由審批制改為核準制,減少了審核環節,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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