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鐵建)對墨西哥取消高鐵項目中標結果啟動應急預案。公司已向墨方提出質詢,組成法律專家團隊,對該事件進行法律層面的深入評估,“必要時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此事的背后,折射的是中國企業海外維權難之現象。在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張金杰的印象中,中國企業目前還沒有海外維權成功的先例。
前商務部中國企業走出去研究中心專家顧問吳東華教授也佐證了這一現象,他向記者透露,中國企業在礦產能源、基礎設施領域的海外投資,70%是失敗的;而且權利受損后,中國企業往往吃“啞巴虧”,不懂也不太愿意維權。
在墨西哥高鐵項目上,中鐵建或將“創造歷史”。11月11日,墨西哥交通部表示,根據其國內《公共工程及相關服務法》,將會依據中鐵建聯合體競標所產生的費用,與其協商進行賠償。中鐵建也表示,還是會重新參與墨西哥高鐵項目投標。
據墨西哥《經濟學家報》報道,墨西哥政府應該對中鐵建公司聯合體進行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報價的1%,具體金額將經過協商并對外保密。此前中鐵建聯合招標的報價總額約為44億美元,賠償金額將不會超過4400萬美元,約合2.7億元人民幣。
吳東華教授分析,中鐵建此次維權成功的可能性較大,首先中鐵建無過錯,第二墨西哥已經提出協商賠償,第三中國相關部門已經出面“撐腰”。
此前,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稱,中方企業始終遵守墨西哥政府公開招標程序和要求,投標內容也符合墨方標書規定,希望墨西哥政府為這些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APEC會議期間,李克強總理對墨西哥總統培尼亞也傳達了類似信息,表示對墨政府撤銷招標結果感到遺憾。
“官司一定要打,但目的不是為了賠錢,這是中鐵建、甚至是中國企業在海外樹立良好形象的絕佳機會。”吳東華教授說。
“高鐵出海”屢遭政治風險
墨西哥通信交通部部長曾表示:這次被宣布取消的投標文件,遞交及時并且符合法律規定,但是因為總統對于這樣一個龐大的項目非常敏感,此舉是希望解除社會公眾的質疑。
熟知墨西哥政治背景的人知道,總統培尼亞所在的革命制度黨是墨西哥目前的執政黨,國家行動黨是該國第一大反對黨,于2000年至2012年執政。新一屆國會中,執政黨在兩院均未獲得絕對多數席位。墨西哥反對黨參議員質疑政府在投標過程中可能存在腐敗,認為參與合作競標的一家墨西哥公司“頗有背景”。
可以看出,此次墨西哥取消高鐵中標,是其國內政治斗爭的結果,但這不是第一起因政治風險影響中國高鐵“出海”的案例。
泰國前總理英拉上臺以后,熱衷于推動鐵路基建,在其政府規劃中,計劃在2022年前建設四條高鐵線路。2013年10月,中國與泰國簽署備忘錄,指出中方有意參與泰國高速鐵路系統項目建設,而泰國以農產品抵償部分項目費用。然而世事難料,今年5月英拉政府遭遇政變,軍政府上臺,隨后泰國憲法法院判決已獲國會通過的高鐵項目違憲,這一項目隨即陷入僵局。
除了泰國之外,中國連接東南亞的其余高鐵線路也遭遇了類似問題。中國計劃推動泛亞鐵路的建設來實現與東南亞國家的互聯互通。越南在統一軌道寬度的問題上一直不肯讓步,再加上今年中越之間領土糾紛不斷,重啟連接兩國的高鐵項目困難重重。
對外投資失敗的案例屢見不鮮,但中國企業海外投資失敗率到底是多少,一直缺乏官方數據支撐。
不過吳東華教授向記者透露,數年前商務部有一個統計,中國企業在海外礦產能源、基礎設施領域的投資,失敗率是70%。
前招商銀行董事長馬蔚華也曾表示,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失敗率比較高,效益比較低,其中2010年中國失敗率全球第一。
在中國企業走出去已是大勢所趨的語境下,吸取經驗,防控風險,是當務之急。廣東國際戰略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肖鷂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中國企業走出去時會面臨兩種風險,包括外源性風險和內源性風險。
“包括政治風險、社會動亂風險、以及外部法律法規調整所帶來的風險,都屬于外源性風險。內源性風險的范圍也很廣泛,如企業在決策過程中沒有進行詳細的調研,經營過程中財務達不到預期收益,人員安全,財產安全受到威脅,以及企業對當地文化不了解,對當地的法律,如勞工法、環境保護法等不清楚,都會導致企業項目的虧損與失敗。”肖鷂飛說。
防范風險的前提是盡職調查
中國鐵建總裁助理兼國際集團董事長卓磊此前對媒體說,中鐵建為此次競標做了長時間的準備,“僅標書就裝了8個箱子、重2.1噸”。
墨通訊交通部鐵路運輸處長蘇阿雷斯表示,中鐵建聯合體是唯一按時遞交標書的企業,為此,共有200個技術人員在墨西哥工作,并且“耗費了數百萬美元的資金,這是其他企業沒有做到的。”
但在吳東華教授和張金杰研究員看來,此次高鐵項目被取消就是典型的海外政治風險防范不足。
早在2007年商務部制定的《投資墨西哥》報告中就提到,不能忽視的投資風險就包括政治風險,并特意指出:新政府的民意基礎相對薄弱;“府院之爭”可能影響政策的推行。
2014年4月17日,商務部發布的《國別貿易投資環境報告2014》墨西哥篇章中,又提到墨西哥的投資壁壘,指出墨西哥至今沒有正式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
該報告還列舉了一個案例。2013年,中國的2000多家企業計劃入駐墨西哥坎昆“龍城”項目,借此打開墨西哥以及其他拉美國家市場。墨西哥生產部門和工業商會聯盟堅決反對“龍城”項目,向該項目所在的金塔納羅奧州州長施壓,要求政府對投資該項目的中國企業進行仔細審查。在多重阻力綜合作用下,2013年4月,坎昆市生態和城市發展部以不符合環境規定為由,駁回了“龍城”建設許可證的申請。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張金杰指出,在海外從事工程承包、大型基建的中國企業,首先要考慮的就是國際關系、地緣政治、政黨斗爭等政治風險。
“國企應該事先做盡職調查,充分熟悉當地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情況。同時,應該組成一個股東、專家、政府官員組成的委員會,投票通過海外投資,而不是國企領導一人決定。”吳東華教授強調,國企走出去失敗案例屢見不鮮,一部分原因是缺乏對國企的制約,導致權力濫用,盲目進行海外擴張。
目前,國資委頒發的《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中央企業應當加強境外投資風險管理,收集投資所在國(地區)風險信息,做好對風險的定性與定量評估分析,制定相應的防范和規避方案,加強風險預警,制定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和風險發生后的退出機制,做好風險處置。”
“像高鐵項目,國家還是鼓勵的,總理都出面推銷。”張金杰介紹,目前國企海外投資逐漸放開,屬于“備案制”,除非個別特大項目需要國務院事先審批。
記者就中鐵建聯合體在競標之前做了哪些風險防范工作多次聯系中鐵建、中國南車,都未得到回應。
除了政治、法律等風險外,對雇工、環境、土著居民等問題或一些細小環節的忽視,亦可能導致海外項目終止甚至招來滅頂之災。
巴西木材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楊建忠則表示,我國的企業到巴西去投資,很重要就是要吃透當地的法律法規,要很清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巴西的法律有兩點需要重點關注,一個是勞工法,另一個是環保法,千萬不能違反這些法律,如果做不到就可能會面臨企業倒閉的風險,因為這些法律非常嚴厲。”
無海外維權成功案例
“目前還未看到中國企業維權成功的案例。”吳東華教授和張金杰研究員都遺憾地表示,中國企業在海外權益受損后往往吃“啞巴虧”,不懂也不愿意維權。
吳東華教授指出,中國企業盲目進入海外后,一是對當地政治環境、法律法規、語言文化等不熟悉,導致不懂的如何去維權;二是維權的人力成本、時間成本太大,往往選擇放棄維權。他對中鐵建此次維權行動給予高度評價。
剛從越南考察歸國的張金杰研究員表示,中國企業在發展中國家做工程承包的很多,其中越南90%的海外工程承包都是中國企業在做。
“在發展中國家維權更艱難,比如在非洲,法律法規都不健全,怎么維權?這次事件說明墨西哥本身不透明,這種事情在美國就不太可能發生。”張金杰說。
另一方面,張金杰直言不諱的指出,中國企業維權不積極,很大程度上是不愿意得罪當地官員,因為在工程承包領域“人脈關系”很重要。
張金杰說:“很多國家拖欠工程款,中國企業只能默默沉受。即使打贏了官司,你又得到什么?得罪當地官員對你非常不利,下次他就不讓你在當地投資了。”
難以回避的是,國企走出去往往引發了一些東道國擔憂,他們常常把國有企業和中國政府聯系在一起,把企業行為看成是政府意圖,把企業戰略當成政府戰略。這也加劇了國企維權困難重重。
2005年我國中海油收購優尼科失敗,其中最主要原因就是美國方面強調所謂的“國家安全”、“國有公司”和“政府補貼”。2009年中鋁收購力拓股份本是市場行為,卻因為中鋁的國企背景而被理解為政府行為。兩位澳大利亞上議院議員在電視上聲嘶力竭地反對,聲稱要“把澳大利亞留在澳大利亞人手中”,這讓一起商業并購案演變為政治事件。
吳東華教授認為短期內“洗掉”這個背景不太可能,需要有一個漫長的過程。他指出,國企在海外投資時,應該強調其商業性而非戰略意義;同時在當地盡量保持低調,融入當地社區,盡量用當地人,解決當地就業。
“可以用‘抬轎子’的方法,找當地企業或者其他國家企業進行合資。另外也可以到開曼群島等地去注冊一個新公司,這樣看起來就不像國企了。”吳東華支招說。
張金杰研究員則強調,國企還是要逐漸走向競標透明化,注重現代公司治理,按照國際通行規則操作,這樣有利于規避變幻莫測的政治風險。
具體到墨西哥高鐵中標被取消一事,中鐵建、中國南車都表示會重新參與投標。中國工程院院士王夢恕等人信心滿滿地表示,中國企業還會再次中標,因為六個月的時間準備37.5億美元的高鐵項目標書,時間還是非常有限。
目前,中鐵建國際業務遍及77個國家和地區,今年前三季度海外新簽合同額1146.664億元,同比增長243.99%。記者看到,“中國企業首次在海外承建時速300公里高鐵”的新聞至今還是中鐵建的官網新聞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