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期間,在一個由業界專家和學者擔綱的研討會上,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法學院副院長楊東稱,互聯網金融本質應該是人的解放,其重要意義不亞于文藝復興。
他分析說,文藝復興促成資本主義繁榮,有了工業革命、有了技術手段,幫助生產力的解放、促進制度形成,但是并不徹底。“互聯網金融在技術手段上幫助人類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二次解放,使每一個普通人都能享受到金融服務。”楊東表示,互聯網金融實際上就是基本生產生活中所需要的金融服務品,是真正的普惠金融。他認為,e租寶事件暴露出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缺失,“不是不想監管,而是拿什么監管?我們需要重構新的監管理論和體系,審視它、掌握它真正的規律和規則。”他認為,未來監管單純靠功能監管并不夠,還必須有行為監管。
他舉例說,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英國提出行為監管就是以消費者保護為核心,首先是對產品進行監管,其次是對銷售過程進行監管,第三是建立糾紛解決機制,第四是對平臺本身進行監管,第五是對監管體制進行重構,尤其強調以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為主。“行為監管比功能監管更加重要,在未來監管體系發展當中,必須和新的技術結合起來,這樣肯定會使、普惠金融更加徹底,更加信息化和去中介化。”他同時強調,只有依據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使金融本質回歸,并且打破金融壟斷,實現消費者受益,這樣的模式才是互聯網金融。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對互聯網金融要靜下心來明辨真偽。“很多所謂的P2P機構是沒有發展潛力的,就其核心業務來講,與傳統機構相比沒有真正優勢。但BAT為什么有優勢?因為他們有很大的流量,在這個大流量基礎上搞大數據、云計算才有可能性。”他強調,在加強監管的同時,不要忘了按照金融業的市場化規律去監管。
目前業界普遍認為,我國當前仍處于“摸著石頭過河”階段,既怕違反現行法律法規要求,又希望不斷創新突破,因此希望能從以下幾個方面尋求制度層面的改進:首先應明確可開展的業務范疇。此前,相關的法律法規以負面清單制的方式發布,為已經呈現在業內視野的業務模式有所明確,但對于未來的創新模式、創新產品等缺乏有效指引,對于正在研發階段的模式或產品的要求不夠明確。
其次,對互聯網與傳統行業的結合進行相關政策支持。目前互聯網公司與金融行業的業務模式結合缺乏更為前衛的創新性,只有對傳統的監管制度進行改進,才能更好地促進創新發展。
第三,加大支持對實體經濟發展有益的機構。業內人士指出,對于互聯網金融機構的業務開展不能單一看待,有些網貸平臺可能只是提供了市場流動性,另一些則可能對化解產能過剩等有促進作用。因此,對于有益于實體經濟發展的互聯網金融機構應當給予更多的政策支持,例如給予補貼和稅收優惠等。更多最新數據分析、、市場調研、行業分析請訪問《》。
版權聲明